第十章【 法律责任
【
— 第四十四】条 ?对违反?本法的?主管机关《可视:情节给予下列—一种:或几种?处罚:
— 《一、警告;
】
》 二、扣》留或吊销职务—证书;
》
《 ? 三、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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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五条 当事【人对主?管机关给予的—罚,款、吊销职》务证书处罚》不服的可以》在接到处罚通知之】日,起15天《内向:人民法院起诉;期】满不起诉又不履【行,的由主管机关—申请人民法》院强: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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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六】条, , 因:。海上交通事故引【起的民事纠纷可【以由主管机关调解】处理不?愿意调解或》调解:。不成的当《事人可以向人民法】院起诉;涉外案件】。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!书面协议提交—仲裁:机构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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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四十七条《 , 对违反本法构成】犯罪的?人员由司法机—。关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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