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。第五章? 安全保障 — 《  《  : 第二十条  在沿!海水:域进行水上水下【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!安全作业区》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!准,公告无关的船舶【不得进入《安,全作业区施工单位不!得,擅自:扩大安全《作业区的《范围 《    【 在港区《内,使用岸线或者—进行水上水》。。下施工?包括架空施工还必须!。附图报经主管—机关审核同》意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一条  在沿—海水域?划定禁航区必须【经,国务院或主管机【关批准但是为—军事需要划定禁【。航区可以由》国家:军事主管《部门批准《 : ,     禁】航区由主管》机关公?布   !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未经主管机关—批准不得在》港,区、:锚地、航道、通航】密集区以及主管【机关公布的航路内设!置、:构筑设?。施或者进行》其他:有碍航行安》全的活动 !     对在【上述区域《内擅自设置》、构筑的《设,施主管机关有权【责令其所有人限期】搬迁或拆除 —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三条  !禁止损坏助航标志和!导,。航设施损坏助航标】志或导航设施的应当!立即向主《管机关?报告并承担赔偿【责任 【     》第,。二十四条 》 ,船舶、设施发现下列!情况应?当迅速报告主管机】关 《 ?    一、助航标!志或导航设施变异、!失常; !    二、有妨碍!航行安全《的障碍物《、漂流物; — ? , , , ,  三、其他有碍航!行安全的异常情况】 : :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五条 — ,航标:周围不得建造或设】置影响其工作—效能的障碍物航标】和航道附近》有碍航行安全的灯光!应当妥善遮蔽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六条  设!施的搬迁《、拆除沉船》沉物的打捞清除【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!都不得?遗留有?碍航行和作业安【全的隐患在未妥善处!理前其所有人或经营!人必:须负责设置规—定的标?志并:将,碍航:物的名称、》形状、尺寸》、位置和《深度:准确:地报:告主管机关 】 :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七条  —港,口码头、港》外系泊?点,、装卸站《和船闸应当加强安全!管理保持良好—状态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八条  主管】机关根据海上—交通安全《的需:要确定、调整交【通管制区和港—口,锚地:港外锚?地的划定《。由主管机关报上【。级机关批准后公【告 ? ?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九条—  主管《机关按照国家—规定负责统》一发:。布航:行警:告和航行通告 【 ?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条  》为保:。障航行、停泊—和作业的安》全有:关部门应当保—。持通:信联络畅通保持【助航标志、》导,。航设施明显》有效及时提供海洋】气象预报和必—要的航海图书资料 ! ,     】。第三十一条  船】舶、设?施发生事《。故对:。交通安?全造成?或者可?。能造成危害》时主管机关有权采】取必要的强制性【处置措施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