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 安!全保障? 【   ?  :第二十?条  在沿海水【域进行水上水下施】工,以及:划定:。相应的安《全作业区必》须报:经主管机《关核准公告》无关的船《舶,不得进入安》全作业?区施工单位不—得擅:自扩大安全作业区】的范:围 》  ?   在港》区,内使用岸线或—者进行?水上水下施》工包括架空施工还】必须附图报经主管机!关审:核同:意   !。  :第二:十一条  》在沿海水域划定禁航!区必须经国务—院或主管机关—批准但是为》。军事需要《。划定禁航区可以由】国家军事主管部门批!准  】   禁航区由主管!机关公布 —     第!二十二条  未经主!管机关?。批准不得在港区、锚!地,、航道、通航—。密集:区以及主管机—关公布的《航路内设置、构筑】设施或者进行—其他:有碍航行安》全的活?。动 《   》  :对在上述区域内擅】。自设置?、构筑的设施主管机!关有权责令其—所有:人,限,期搬迁?或拆除 — ,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三条《  禁止损坏助航标!志和导航设施损坏助!。航标志或导航设施】的,。应当立即向主管机】关报告并承担—赔偿:责任 ? ?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四条  船舶、设】施发现下列情况应】当迅速报告主管机关! —    一、助【航标志或导》航设:施变异、失常;【  【   二、有妨碍航!行安全的障碍—物、漂?流物; 《  —   三、其他有碍!航行安全的》异常情况 —  》   第《二十五条  航【标周围?不得建造或设置【影响其?工作效能的》障碍物航《标和航道附近有碍航!行安全?的灯光应当妥—善遮蔽 》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六—。条  设施的搬【迁、拆除沉船沉【物的打?捞清除?水,下工程的善后—处理都不得遗留有碍!航行和作业安—全的隐患在》未妥善处理前其【所,有人或经营人必须负!责设置规《定的标志《并将碍航物的—名称、?形状、尺寸、位置和!深,度准确地报》告主管机关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七条《  港口《码,头、港外《系泊点、《装卸:站和船闸应当加强】安,全管理保持良—好状:。态 : 》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八条  主管【机关根?据海上交通安—全的需?。要确定、调整—交通管制区和港口】锚,地港外锚地的—划定由主管》机关报?上,级机关批准后公告 ! :。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?九,条  主管机关按】照,国家:规定:负责:统一发布航行警告】和航行通告 【 《。    第》三十条  为保障航!行、停泊《和,作业的安全有关【部门应当保持通信】联络畅通保持助航】标志、导航设施明显!。有效:及时提供海洋气象】预报和必《要的:。航海图?书资料 【    》 ,第三十?一条:  船舶、》设,施发生事故对交通】安全造成或者可能】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!有权采取《必要的强《制性处?置措施 《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