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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船!舶、设施上的人员】。
! 第六》条 船舶应当按】照,标准:定额配备《足,以,保证船舶安全的合】格船员
】
《 ,第七条 船长、】轮机长?、驾驶员、轮机员】、无线?电报务员、话务员以!及水上飞机、潜【水器的相应人员必】须持有?合格的职务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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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其?他船员必须经过相】。应的专业技》术训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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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— 设施应当按【照国家规定配备掌握!避碰:、信:号、通?信、消?防,、救生等专业—技能:的,人,员
《
《 第九条 】船舶、设施上的【。人员必须遵》。。守有关海上交—通安全?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!程保障?船,舶、设施航》行,、停泊?和,。。作业的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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