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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 !时 效 《 【 ,   第二百五十七!。条 : 就海上货》物运输向承》运人要求赔偿的请】求权时?效期:间,。为一年?自承运人交付或【者应:。当交付?货物之日起计算;在!时效期间《内,或者时效期》间届满后《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!人向第?三人提起追偿—请求的时效》期间为九《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!。决原赔偿《请求之日起或者收】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!诉讼:的法院的起诉状【副本之日起计算 !     有!关航次?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!效期间为二年—自,知道或者应当—知道权利被侵—害之日起计》算, 《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五十》八条  就海上旅客!运输:向承运人要求—赔偿的请《求权时效期间为【二年分别依照—下列规定计算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:一)有关旅》客人身?伤害的请求权—。自旅客离船或—者应当离船之日起】计算; !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二)有关】旅客死亡的请—求权发生在运送【期间的?自旅客应当离—船之日?起计算?;因运?送期间内《的伤害而导致旅客】离船后死亡的自旅】客死亡之日起计算】但是此期限自离船】。。之日起不《得超过三年;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三:)有关?行李灭失或者损坏】的请求权自旅—客离船或者应—当离船之日起计【算 》     第二百!。。五十九条  有关】船舶租用合同—的请求权时效期【间为:二年自知道或者【应当知道权利被侵】害,之日起计算 !     第二百!。六十条 《 有关?海上拖航《。合同的请求》权时效?期间为一年自知【道或者?应当知道权利—被侵害之日起—。计算 ?     !第二:百六十一条  有关!船舶碰撞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】为,二年自碰撞事—故发生之日起计算】;本法第一百六十】九条第?三款规?定的追偿《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!年,自,当事人连带》支付:损,害赔:偿之日起计算— 》     第二百】六十二条  —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!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!救助作业终止之【日,起计:。算, : ?     第二百六!十三条  》有关共同海损分【摊的请求《权时效?期间:。。为一:年,自理:。。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!。 ? : ,。   第二》百六十?四条 ? 根据海上保险合】。同向保险人》。要求保险赔》。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!为二年?自保险事故发生【之日起计算 【。     第!二百六十《五条  《有关船舶《发生油污损害—的,。。请,求权时效《期间为?三年自损害发—生之日起计》算;但是在任何情】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!过从造成损害的【事故发生之日起【六年  !   第二百六十六!。条  在时效期【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!不可抗力或者—其他障碍不能行【使请求权的时—效中止自中止时效】的原因?消除之日起时效【期间继续计算 ! ,     第二】百六十?七条  《。时,效因请求人》提起诉讼、提—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!同意履行义务—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!。回起诉、《撤回: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!驳回的时《效不中断《。 , 》   ? ,请求人?申请扣船的时效自】申请扣船之日—起中:断   !  自中断时起时】效期间重新计算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