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节 保险人的【责任
》。
!第二百三十七条 】 ,发生保险事故造【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当!及时向被保险人支】付保险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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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百三十八条》 保险人赔偿保】险事故造《成的损失以》保险金额《为限保险金额低于】保险价值《。的,在保险标《的发生部分损失时保!险人按照保险—。金额与保险价值的】比例负赔偿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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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百三十九条 — 保:险标的在《保险期间《发生几次保》险事:故,所造成的损失即【使损失金额的总【和超过保险金额保】险,人也应当《赔偿但是对发生【部分损失后未经修复!又发生全部损失【的保:险人:按照全部损失—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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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百四十条【 被保险人为防止!或者减?少,根据合同可以得【到赔偿的损失而支】。。出,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!确定保?险事故?的性质、程》度而支?出的检验、估—。价的合理《费用以及为执行保】险人的?特别:。通知而支出的费【用应:当由保险人在保险标!。的,损失赔偿之外—另行: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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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保险人》对前款规定的费用】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!金额:的数额为限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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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保险金额低于【保险价?。值的除合同另有【约定外保险》人应当按照保险金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】例,支付:本条规定的费—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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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百四十【一条: 保?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!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!照保险金额同分【摊价值?的,比例赔偿共同—海损:分摊
】 ? 第二百四十二【条 ?对于被保《险人故意《造成的?损失保险《人不负?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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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百四十三!条 : 除合?同另:有约定外《因,下列原因之一造成】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!。负,赔偿责任
》
— (】一)航行迟延—、交货迟延》或者:行市变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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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】货,物,的,自然:损耗、?本身的缺陷和自【然特性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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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】包,装不当
】
: 第二百—四十四条 —除合:同,另有约定外》因下列原因之—一造:成,保险:船舶损失的保—险人:不负赔偿责任
【
】 , (》一)船舶开航时不】适航但是在船舶定期!。保险中被保》险人不知道的除【。外;
! (二!)船舶自然磨损或】。。者锈蚀
》
运!费保险比照适用本】条的: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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