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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。章, 海难救助 —  】   ?第一百七十一—。条  本章规定【适用于在海上或者】与海相通的可航【水域对遇《险的船舶和其他【财产进行的救—助 《  《   ?第一百?七十二条《。 , 本章下列用—语的含义 —。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一)!“船舶”是指本法第!三条所称的船—舶和与其发》生救助关系的任【何其他非用于军事】的或者?政府公务的》。船艇  !  : ,    《。(二:)“财产”是指非永!久地和非有意—。。。地依附于岸》线,。的任何财《产包括有风险的【运费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三)“救助款项”是!。指依照?。本章规定《被救助?方应当向《救助方支付的—任何救助《报酬:、,酬金或者补偿 】 , :     第—一百七十三》条,  :本章规定不适用于】海上已经《就位的从事海底【矿,。物资源的勘探—。、,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!式、浮动式平台【和移动式近海钻井】装置:  【  : 第:一百七十四条—  船长在不—。严重危及本船—和船:上人员安全的—。情况下有义》务尽力救助海—上人命 》 ?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七,十五条  救助方与!被救:助方就海难》救助达成协》议救:助合同成立》 —  :  遇险船舶的船长!有权代表船舶所【有人订立救助合同遇!险船舶的船长—或者船舶所有人有权!代表船?上财产所《有人订立救助—合同 【 ,    第》一百七十六条  有!下列情形之一—经一方当《事人起诉或者—双方当事人》协议仲裁的受理争】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!构可以判决》或者裁决变更救助】合同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合同【在不正当的或者【危险情况的影响下】订,立合同条款显—失公:平的;?。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根据合同支付【的救助款项明显过】。高或者过低于实际提!供的救?助服:务的 —     第一百!七十七条  在救助!作业过?程中救助方对被救】助方负有下列义务 !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以应有的谨慎进行!救助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以应有的谨慎】防止或?者减少环境污染损】害,; : 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 (三)在【合理需要《的情况下《寻,求其:他救助?方援助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当被救助》方合理地要求其他救!助方参与救助—作业时?接,受此种要求但是要求!不,合理: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!酬金额不受影响 】 :    —。 第:一百七十八条—  在救助作—业过:程中被救助方对【救助方负有》下列义务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【。与救:。助方通力合作; ! 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二》)以应有的》谨慎防止或者减少环!境污染损害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三)当获【救的船舶或者其【他财产已经被—送至安全地点时【及时接受《救助方提出的合【理的移交要求 】 ?。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七十九条 》 救助方对遇—险的:船舶和其他财产的】救助取得效》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!酬;救助未取—。得效果的除本法第】一,百八十二条或者其】他法律另有规定或】者合同?另有:约定:外无权获《得救助款项 — , ?   ?  第?一百八十条  确】定救:助报酬应当体现对】救助作业的鼓励并】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!素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一,)船舶和其他财产】的获救?。的价值;《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二)救助方在—防止或者减》少环境污染损害方】面的技能和努力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三)救助方》的救助成效; !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四)危险的性质和程!。度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《)救助方在救—助船舶、《其他财?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!和努力; 》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救助!方所用的时间、【支出的?费用和遭《受的损失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七)救【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!冒的:。责任风险《和其他风险; 【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八)】救助方提供救—助服务?的及时性; 】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《(,。。九)用?于救助?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!备的可用性和使用】情况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十)救—。助设:备,的备用状况、效能和!设备:的价值?。 : ?     救—助报酬不得》超过船舶和其—。他财产?的获:救价:。值 【    第一百【。。。八,十一:条  船舶和其【他财产的获救—价值:是,指船舶和《。其他财产获救后的】估,计价值或《者实际?出卖的收《入扣除有《关税款?和海关、《检疫、检验费—用以及?进行:卸载、保管、—估价:、出卖而产》生的费用后的价值 ! 《。     前款【。。规定的价值不包括船!。。员的获救的私人物】品和旅客的》。获,救的自带行李的价值! , 》。    第一百八十!二条  对构成【环境污?染损害危险的船舶】或者船?上货:物进行的救助—救助方依照本法第】一百八十条规定【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!依照本条规》定,可以得到《的特别补偿的救【助方有权《依照本条规定从【船舶所有人》处获:得相当?于救助费用的—特别补偿 》 , ?。     救助【人,进行前款规》定的救助作业取【得防止?或者减?少环境?污染损?。害效:果的船?舶所有人依照前款】规定应当向救助方】支付的特别补偿【可以另行增加—增,加的数?额可以达到救助费】用的:百,分之三十《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!仲裁机构认》。为,适当:并且考虑到》本法第一百八十【条第一款的规定可】以判决或者裁决进】一步增加特》别补偿数额;但是】在任何情《况下:。增,加部分不得超—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!一百 》  《   本条》所称:。救助:费用是指《救助方在救》助作业中直接支付】的合理费用以及实】际使用救助》设,备、投?入救助人员的合【理费用确定救助费】用应:当考虑本法第—一百八十条第一款】第(八)、(—九)、(十》)项的规定》 ,   【  在任何情—况下本条《规定:的全部特别补偿【只有在超过》救助方依《照本法第一百—八十条规定能—够获得的救》助报酬时方》可支付?支付金?额为特别补偿超过】救助报酬的》差额:部分  !  : 由于救助方—的过失未能防—止或者?减少环境污染损【害,的可以全部或者【部分地剥《夺救助方获得特别】补偿的权利 ! ,     》本条:规定不影《响,船舶所?有人对其《他被救助方的—追偿权 !    第一百【八十三条  救助】报酬的金《额应当由获救的船舶!。和其:他财:。产的各所有人—。按照船?。舶和其他各项—财产各自《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!救价值的《比例承担 !     第一百八!十四条  参加【。同一救助作》业的各救助方的【救助报酬应当根【据本法第一百八十条!规定的标准》由各方?。协商确定《。;协商?不成的可以提请受理!争议的法院判决或者!经,各方协议提请—仲裁机构《。裁决 【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八十五条》 , 在救助作》。业,中救助人《命的救助《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!求酬金但《是,有权从?。救助:船舶或者《其他财产、防—止或者减少环—境污染损《。害,的救助方获》得的救?助款项中获得合【理,的份额 【。 :。    《第一百八十六条 】。 下列救助行为无权!获得救助款项 】 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 (一)正—常履行拖航》合同或者《其他服务合》同的:义务进行救》助的但是提》供不属于履行上述】义务的特殊劳务除外!。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二:)不顾遇险》的,船舶的船《长、船舶所有人或者!其他:财产所?有人明确的和合理】的拒绝仍然进行救助!的 【。    第一百八十!七条  《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!使,救助作业《成,为必需或《者更加困《。。。。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!诈或者其《他不诚实行为的应】。当取消或者减少【向救助方支付的救】助款:项 —。 ,    《第一:百八:十八条  被救助】方在救助作》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!助方的要《求对救助款项提供】满意的担《保 【    在不影响】前款规定《的情况下获救—船舶的船舶所有人】应当在获救》的货物交《还前尽力《使货物的所有人【对其应当承担—的救助款项》。提供满意的》担,保 》 ,     在未根据!。救,助人的要求对—。获救的船舶或—。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!的担保以前未经【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!救的船舶和其他【财产从救助作业完】成后最初到》达的港口或者—地点移走 》。 :   》  第?一百:八十九条 》 受理救助款项【。请求的法《院或者?仲裁机构《根据具体《。情况在合理》。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!。者裁决被救助方【向救助方先行支【付适当的金》额  】  : ,被救助方《。根据前款规定先【行支付金《额后其根据本法第】一百八十八条规定】提供的担保金额应】当相应扣减》   】 ,。 第一百九》十条  对于获救】满九十日的船舶和其!他财产如果被救助】方不:支付救助款项—也不: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!方可以申请法院【裁定:强制拍卖;》对于:无法保管、不易保管!或者保管《费用可能超过其【。价值的获救的—船,舶和其他财产可以】。申请提前拍卖 【    】。 ,拍卖所?得价款在《扣,除保管和拍卖过程中!的一:切费用后依》照本法规定支付救】助款项;剩》余的:。。金额:退还被救助方;无法!退还:、自拍卖《。之日起?满一年又无人认领】的上缴国《库;不足的金额救助!方有权向被救助方】追偿 】    第一百九】。十,一条  同一船【舶所:有人的?。。船舶:之间进行的救—助救助方获得救【助款项的权利适用】本章规定 》   【  第一百》九十:二条  国家有【关,主管机关《。从事或者控制的救助!作业救助方有权享】受本章规《定的关于救》。助作业的《权利和补偿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