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五节 货】物交付?  !   第八十一【条  承《运人向收货人—交付货?物,。时收货人未将货【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!况,。书面:。通知承运人的此项】交付视为《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!单,证的:记载交付以及货物】状况:良好的初步证据【。   】  货物灭失—或者损坏的情—况非显?。。。而易见的在货—物交付的次日起连】续七: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!的次日起连续十【。五日内收货人—未提交书《面通知的适用—前款规?定 — , ,   货物交—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!承运人对《货,物进行联合》检查或者检验—的无:需就所查《明的灭失或者损坏】的情况提交》书面:通知 》   》  第八十二条  !承运人自向收货人交!付货物的次日起连】。续六十日内未收到收!。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!付造成经济损—失而提?交的:书面通知的不负赔】偿责任? :    【 第八十三条 【 收货人在》目的港提取》货物前或者承运人在!目的:港,交付货物前》可以要求《检验机构对货物状】况,进行检验《;要求检验的一【方应当?支付检验费用但是】有权向造成货—物损失的责任方追】偿 ?。 ?  : ,  第八十四—条  承运人—和收货人对》本法第?八十一条和》第,八十三条规》定的:检验应当相互提【供合理的便利—条件 】  :  第八十五条  !货物由实《际承运人交付的收货!人依:照本法第八十—一条的规定向实际承!运人提?交的书面通知与向承!运人提交书》面,通知具有同等—效力;向承》运,人提交的书面—通,。知与向实《际承运人提交书面通!知具有同等效力 】     !。第八十六条 —。 在卸货港无人提】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!延、拒绝提》取货物的船长可【。。以,将,货物卸在仓》库或者其他》适当场所由》此产生的《费用和?风险由收货人承【担 》     第【。八十七条  应当向!承运:人支付的运》费、共同海》损分摊、滞期费和承!。运,人为货物垫付的必】。要费用以《及应当向承运人【支付的其他费用【没有付清又没有【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!人可:以在:合理的限《。度内留?。置其:货物 ?    】 第八十《。八,条  承运人根据本!法第八十七条—规定:留置的货物自船舶】抵达卸?货港的次日起满六十!日无:人提取的承运人【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拍!卖;货物易腐烂【变,质或者货物》的保管费用可能超】过其价值的可以申请!提前拍卖《   】  拍卖所得价款用!于清偿保管、—拍卖货?物的费?用和运费以及应【当向承运人支—付的:其他:有关费用;不足的金!额承运人有权—向,托运人追偿;—剩余的金额退还托】运人;无法》退还、?自,拍卖之日《起满一年又无人领】。取的上缴《国库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