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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《 承运人《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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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六条 《承运人?对集装箱《装运的?货,物的责?任期间?是指从装货》港接收货物时起【至卸:货港交付货物时止】货物处?于承运人掌管之【下的全部期》间承运人《对,非集装箱装运的货】。物的责任期间是指】。从货物装上》船,时起至?卸下船时止》货,物处于承运人掌【管之下的《全部期间在承运【。人的责?任期:间货物发生》灭失或?者损坏除本节—另有规定外承运【人应当负赔偿—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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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前款规《定不影响承运—人就非?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!。。装船前和卸船后所】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!协议
】 第四十七】条 承运人—在船舶开《航前和开航当时应】当谨慎处《理使船?舶处:。于适航状态妥善配】备船:员、装备《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!使货舱、冷藏—舱、冷气《舱和其他《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!全收:。受,、载运和保管货物】
【 第四十八条 ! 承运人应当妥【善地、谨《慎地装载《、搬移、积载—、运输、保管、照】料和卸载所运货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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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九条 】 承运人《应当按照约定的或】者,习惯的或者地—理上的航线将货物】运往卸货港
【
】船舶在?海上为救助》或者企图救》助人命?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!航,或者其他《合理绕航不属于违】反前:款规定的行为
】
第!五十条 货物未】。能在明确约定的【时,。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!交付的为迟延交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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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除依照?本章规定承运人不】负赔偿责《任的情形《外由于承运人—的过失?致使:货物因迟延》交付而灭失》或者损坏的承运人】应当:负赔偿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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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除依照本章规【定承:运人:不负赔偿责》任的情形外由于【承运人?。的过失致使货物因】迟延交付而遭—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!物没有?灭失或者损坏承【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!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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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承:运人未能在本条【第一款规定的时间】届满六?。十日内交付货物有】。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!。偿请求的人可—以认为货物》已经灭失
】
第五十!一条 在责任期间!货,物发生的灭失或者】损坏是?由于下列原因之一】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!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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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?),船长、船员、—引航员?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!雇人在驾驶船舶或】者管理船舶》中的:过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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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。 (二)火灾!但是:由,。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!所造:成的: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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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天灾】海上或者其他—可航水域的危险【或者意外事》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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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】)战争或者武装冲】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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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(!五)政府或》者主管部门的—行为、?检疫限制《或,者司法扣押;
【
】 (六)】罢,工、停工或》者,劳动受到限制;【
! (—七)在海上》救助或者企图救助】。人命或者财产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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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【 (八)托【运人:、,货,物所有人或者他【们的:代,理人的?。。行为;
! (!九)货物的自—然特性或者固—有,缺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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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十)货物包装不!良或者标志欠缺、】不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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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十一)】经谨:。慎处理仍未发—现的船?舶潜在缺陷;
】
! (十二)【非由于承运人或者】承运人的受雇人、代!理,人的: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!
! 承运人依照—前款规定免除—赔偿责任的除第(】二)项规定》。的原因外应当负举】。。证责任
! 第五—十二条? :因运输活动物的【固有:的特殊?。风险造成活动—。物灭失或者损害的】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!但是承运人应当证明!业已履行托运人关于!运,输活动物的特别【要求并证明根—据实:。际,情况灭失或者损害】是由于此种固有【。的特殊风《险造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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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 第五十三条 】承运人在舱》面,上装载货物》应当:同托运人达成协议】或者符?合航运?惯例:或,者,符合有关法律—、行政法《规的规定
【
:。
《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!。定将货物装载在【舱面上对《由,于此种装载的特殊】风险造成的货物灭】失或者损坏不负【赔偿责任
】
,
, 承运—人违反本条第一款】规定将货物装—载在: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!灭,失或:者,损坏的应当负赔偿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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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五十四条— 货物的灭失、】损坏或者《迟延交付是》。由于承?运人或者承运人【。的受雇人、》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!。偿责任的原因—和其他?原因共同造》成的承运人仅—在其不能免除赔【偿责任的范围—内负赔?偿责任;但是承【运人对其《他原因造成的—灭,失、损坏或者迟【延交付应《当负举证责》任
! 第五十五—条 : 货物灭失》。的赔:。偿额: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!计,算;货物损坏—的赔偿额按照—货物:受损前后实际价值】的差额?。或,者货物的修复—费用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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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!货物装船时的价值】加保险费《加运费计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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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前款规定》的货物实际》价值赔?偿时应当《减去因货《。。。物,灭失或者损坏而【少付或者《免付的有关》费用
》
【第五十六条 承运!人对货物《的灭失或《者损坏的《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!。数或者?其他货运《单位数计《算每件?或者每个其》他货运单位》。为666.》67计算单》。位或:者按照货物毛重【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!单位以二者》中赔偿限额较—高的为准《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!运前已经《申报其性质和—价值并在提》单中载明的或—者承:运人与托运人已【经另行约定高—于本条规定》的赔偿限额》的,除外
! 货物用集装】箱、货盘或》者类似装《。运器具集装》的提单中载》。。明,。装在此类装运器具中!的货物件数或者其】。他货运单《位数视为《。前款所指《的货物件数或者【其他货运单》位数;未载明的每一!。装运器具《视为一件或》者一个单位
!
装【运器具?不属于?承,运人所有或者非【由承运人提供的【装运器具本身应【当视为一件或者一个!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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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五十七条— :承,运人对货《物因迟延《交付造成经》济损失?的赔偿限额为所迟】延交付的《货物的运费数额【货物的灭失》或者:损坏和迟延交付【同时发生的承—运,人的赔偿责任限额】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!第,一款规定的限额
】
《。
《 第:五,十,八条 就海上货物!运输合?同所涉?及的:。货物灭失《、损坏或者迟延交】付对承运人提起的】任何诉讼《不论海事《请求:人是否合同》的,一方也不论》是根据合《同,或者是根据侵—权行为提《。起的均适用本章关】于,承运人?。的抗辩理由和—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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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前款诉讼是对!。承运人?的受雇人或》者代:理人提起的经承运人!的受雇人或者—代理人证《明其行?为是在受雇或者【受委托的《范围之?内的:适用前款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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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九条 经—证明货物《的灭:失、损?。坏或:者迟延?。交付是由于》承运:人的故意或者明【知可能?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!为,或者不作为》造成的承运》人不得?援用:本法:第五十六《条或者第五十七条】。限,制,赔偿责任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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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经证明货物—。的灭失、损坏或者】迟延交付是由于【承运人的受雇—人、:代理人的故意—或者明知可能造成】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!者不作为造成—的,承运人的受雇人【或者代理人不得【援用: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!第五十七条限制赔偿!责任:的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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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】条 承运人将货物!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!托给实际承》运人履行的承运【。人仍然应当依—照本:章,规定对全《。部运输负责》对实:际承运?人承担的《运输承运《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!的行为或者实际【承运人的受雇人【、代理人在》受雇或者受委托【的范围内的行—为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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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虽有前款规定在【海上运输合》。同中:明确约定合同所包括!的特定的部分—运输由承运》人以外的指》定的实际承运人履行!的合同可以同时约】定,货物在指定的实际】承运:人掌管期间发生的】灭失:。、损坏或者》迟延交付承运人不】负赔:。偿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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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十一条《 本章对》承运人?责任的规定》适用于实际承—运人对实际》承运人?的受:雇人:、代理人提起诉讼】。。的适用本《法第五十八》。条第:二款和第五十九【条第二款《的规定
! : 第六十》二条 ? 承运人承担—本章未规定的义【务或者放弃本章赋】予的权利的》任何特别协》议,经实际承运人书【面明确同意》。的对实?际承:运人发生效力—;实际承运》人是否同意不—影响此项特》别,协议对承运人的效】力
! 第六十三—条 承运人—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!。赔,偿责任的应当在此】项责任范围内负【连带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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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四条 》 就货物的灭—失或:者损:坏分别?向,承运人、实际承运】人以及他们的—受雇人、代理—人,。提,出赔偿请《求的赔偿总额不【超过本法第五十【六条规定的限—额
【 第六十【五条 本法第六十!条至第?六十四条的规—定不影响承运—人和实际承》运人之间相互追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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