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!
】 , 第《六条 海》关,根据统计工作需要】可,以向进出口货物的】收发货?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!有关政府部门—、行业协会和相【关企业等统计调【。查对象开《展统计调查
【
】统,计调查对象应当配】合海:关统计调《查提供真实》、准:确、完整的有关【。资料和信息
】
:
第七条 ! 海关?利用:行政记?录全面采集统计【原始资料行政记录】不能满足统计调【查需要的海关通过抽!样调查?。。、重点调查和补充调!查等方法采集统计原!始,资,料
! 第八条 对】统计调查中获得的统!计,原始资料海关可【以进行整理、筛【选和审?核
! 第九条 海】关对统?计原:始资料有疑》问的可以《直接向?统计调查对象提出查!询收集相关资料【必要时可《以实:地检查、核》对
:
》。 海关—可以委托社会中介】机构收集有关资料】。。。或者出具专业意【见
】 , 第十条 海关!。运用统?计数据对业》务运行?情况和海关执法【活动进行监测、评估!。为海关管理》提供决策依据—
?
? 第十一条 ! 海关可《以运用?统计:数据开展以下—工作
《
:
》 (—一)对?进出口商品等情况进!行监测;
—
】 :。 :(二)对进出口【企业贸易活动进【行监:督依:。法,处置弄?虚作假行为》
,
【 第十二》条 海关统计监督!结果可以用》于评:。估海关业务运—行,绩效并作为海关【实施风险管理—、企业?信用管理以》及行政处罚等执【法措施?的依据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