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统!计调查与《统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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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海关根据】统计工作《需,要可以向进出—口货物的收发—货人或者其》代,理人:以及有关政府部【门、行?业协会?和相:关,。企业等?统计调查对象开展】。统计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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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统计调查对象应】当配合海关统—计调查提供》真,实、准确、完整的有!关资料和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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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海!关利用行政》记录全面采集—统计原?始,资料行政记录不能】满,足统计调《查需要的海关通【过抽样调查、重点】调,查和补充调查等方法!采,集统计原《始资:料
】 第八条 】对统:计,。调查中?获得的统计原—始资料海关可以进】行整理、筛选和审核!
【 第九条 海!关对统计原始—。资料有?疑问:的可:以直接向统计调查】对象提出查询—收集相关资料必要】时,可以实地检查、【核,。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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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海关可以》。委托社会中介机构】收集有关资料或【者出具专业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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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:条 海关运—用统计数据对—业务运行情况和海关!执法:活动进?行监测、评估—为海关管理提—供决策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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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— 海关?可以运?用统计?数据开?展以下工作》
— 】。(一)对进出口【商品等情况进行监测!;
】。 (】。二)对进出口企业贸!易活动进《行监督?依法处置弄虚—作假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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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二条— 海关统》计监督结果可以【。用于评估《海关业务《。运,行绩效并作为海关实!施风险管《理,、企业?信用管理《以及行政《处罚:。等执法措施的依据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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