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:关衔的晋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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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第十二条 二【级,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!海关工作人》。员,在其职务《等级编制《关衔幅?度内按照下》列,期限晋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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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二级关务员—至一级关务督—办每三年晋升一【。级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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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一级关?务督办?至一:级关务?督察每四年晋升一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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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三条 二级!关务督察以下关衔】的海关工作人员晋级!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!晋级条件的应—当逐级晋升;不【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!延,期晋升在《工,作中有突出功绩的经!批准可以《提,前晋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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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:。 一级关务—。督察以上《关,衔的海关工作人员晋!级在职务《等级编制关衔—幅度内根据其德【。才,表现和工《作实绩实行选升【
— :。。 第十五》条 海关》工作人员《提升职务其》关衔:低于:新任职?务等级编《制关衔的最》低,关衔的应当晋—。升至新任职务等级】编制关衔的最低关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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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第十六条 【 关务员晋升关务】督办关务督办—晋升关务督察—关务督察晋升关务监!督经培训《合格后?方可:晋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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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 》 关衔?晋级的批准权限适】用本条例第十一条的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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