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海,。关事务担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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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?十六条 》在确定货物的商【品归类、估价和提供!有效报?。关单证或者办—结其他海关手续【前收:发货:人要求?放行货物《的海关应当在其【提供与其《。依法应当履行的法】律义:务相适?应的担保后》放行法律、行政【法规:规定可以免》除担保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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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法律》、行政法规对履行海!关,义务:的担保?另有规定的从其【规定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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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:家对:进出境货物、物品有!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!许可证?件而不能《提,供的以及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?定不得担保》的其他?情形:海关不得办》理担保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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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七条】 具有履》。行海关事务担—保能力的法人、其】他组织或者》公民可以成为—担保人法《律规定不得为担【保,人的除外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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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】八条 《担,保人可以《以下列财产》。、权利提供》担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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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一)人民币、—可自由?兑换货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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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!)汇票、本票、【支票、债券、存单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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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—(三)银《行或者非银行金融】机构的保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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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》(四)海关》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!、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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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:十九条 担保人】应当在担保期限内承!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履!行担:保责任的《不,免,除被担保人应当办】理有:。。关海关手续》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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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十条 —海关事务担保管理】办法由国《务院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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