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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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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赔偿【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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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行使侦查、】检察、审判》职权:的机关以及》看守所?、监狱管理机—关及其工作人—。。员在:行,。使职:权,时有下列侵犯—人,身权情形之一的受】害人有?取得赔偿《的权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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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!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!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!施的或者《依照刑事诉讼法【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!公民采取《拘留:措施但是拘》留时间超过刑—事,诉讼法规定》的时:限其:后决定撤销案—件、不起诉或者判决!宣告无?罪终:止追究刑事责任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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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【对公民采《取逮捕措施后决【定撤销案件、—。不起诉或者判—决宣告无罪》终止追?究刑事责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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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)!依照审判监督—程序:。再审改判无》罪原判刑罚已经【执,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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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四)刑讯逼供或者!以殴打、虐》。待等行为或者唆使、!放纵他人以殴打、虐!待等:行为造成公》民,身体伤害或者—。死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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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: (五)违法使】用武器、警械—造成: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!亡的
! 第十八—条 行使侦—查、检察、审判职】权,。的机:。关以及看守所—、监:狱管理机关及—。其工作人《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!列侵:犯财产权情形之一】的受害人有取得【赔,偿的权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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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》。)违法?对财产采取查封、扣!押、冻结、追—缴等措?施的:;
【 ,。 : (二)】依照审判《监,督程序再审改判【无罪原判罚金、没】收财产已经执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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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—九条 属于下列情!形之一的国》家不:承担赔偿《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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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一)因!公民自己故意—作虚伪供《述或者伪造其他【有罪证据被羁—押或者被《判处刑罚《的;
】 ? (二【),依照刑法第十七条】、第十八条规定不】负刑事责任》的人被羁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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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】(三)依照》刑事:诉,讼法第?十五条、第一百七】十三条第二》款、第二百七十【三条第二款、第二百!七,十九条规定》不追究刑《。事责任的《。人被羁押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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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(四)行使》侦查、检察》、审: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!守所、监狱管理【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!使职权无关》的个:。人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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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五)因公民—。自伤、自《残等故意行为致使】损害发生的;—
【 (六!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!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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