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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! ,。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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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 】为了保障国际刑事司!法协助?的正常?进行加强刑事—司法领域的国际【合作有?效惩治?犯,罪保护个人》和组织的合法—权益维护国家—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!本法
】。 ? 第二条 本法】所称国际刑事司法】协助是指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和—外国:。在刑事案件调—查、侦?。查、起?诉、:审判和执行等活【。动中相互《提供协?助包括?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!排,证人作证或者协【助调查查封、扣押、!。冻,结涉:案,财物没收、返—还违:法所:得,及其他涉案财物【移管被判刑人以及】其,。。他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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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三条 ?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和外国之间开展【刑事司?。法协:助依照?本法进行《
》
: 执行外国【提出:的刑:事司法协助请求【适用本法、刑事【诉,讼,法及:其他相关法律—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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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对于请求【书的签署机》关、请求书》及所:附材:料,的语言文字、—有关:办理期限和具体程序!。等事项在不违反中华!人,。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!原则的情况》。下可以按照刑事司】法协助条约规定或者!双方协商办理—。
! 第四条 》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和外国按《照,平等互?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!司法协助
】
》 国际刑事司法【协助不得损害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的主】权、安全和社会【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!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!基本原则
【
《。。 ?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主管机关同意外【国机:构、:组织和个人》不得在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境内》进,行本法规定的刑事】诉讼活动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境内的】机构、组织和个人不!得,向外:国提供证据材—。料,和本法规定的协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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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条 —中,华人:民,共和国?和,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!法协助通过对外联】系机关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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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司法部?。等对外联系机关负】责提出、接收和【转递刑事司法—协助:请求处理其》他与国际刑事司【法协助相关的事【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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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!共,。和国和外国之间没】有刑事司法协助条】约的通过外交途【径,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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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条:。 , 国家?监察委员会》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!高,人,民检察院、》公安:部、国家安全部【等部门是开》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!的主管机关,按照】职责分工《,审核向外国提出的!刑事:司法协助请》求,审查处理对外联!系机关转递的外国】提出的刑事》司,法协助请求》,承担其《他与:国际:刑,事,司法协助相》关的:工作:在移管被判刑—人案:件中司法部按照职责!分工承担相》应的主?管机关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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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办理刑事司—。法协助?相,关案件的机》关是国际刑》事司法协助的办案机!。关,负?责向所属主》管机关提交需要向】外国提出的》刑事:司,法协助请求》、执行所《属,主管机关交》办的外国提出—的,刑事司?法协助请求
】。
— 第七?条 国家保障开展!国,际刑事?。司法:协,助所需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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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? 中:华人民共和国和【外,国相互执行刑事司法!。协助请求产生的费用!有条约?规定:的按照条约承担【;没有条约》或者条约没有—规定的按照平等【。互惠原则《通过协商解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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