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【 — 第一节 】一般规定 》 【    《第十六条《  产生固体废【物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采取》措施防止或》者,减少:固体:废物对环《境的污染 !  :   ?第十七条 》 ,收集: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!、,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!和个人必须采—。取防:扬散、?防流失、防渗漏【或者其他防止污【。。染环境的措》施;不得擅自—倾倒、堆放、丢【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】  【   ?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!人向江河、湖—泊、:运河、?渠道、?水库及其最高水【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!坡等法?律、法规规定禁止】倾倒、堆《放废弃物的地—点倾倒、堆放固体废!物 《 ?    第》十,八条:  产品和包装物】的设计、《制造应当遵守国家】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!国务院标准化行【政,主,。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!经济和技术》条件、固体》废物污染环》境防治状况》以及产品《的技术要求》组,织制定有关标准防】止过度包《装造成环境污染 】     !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】依法被列入强—制回收目《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!企业必?须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对该产品和包—装物进行回收 【 :    — 第十九《条  国《家鼓励?科研、生产单位研究!、生产?易回收利用、易处置!或者在环《境,中可降解《。的薄膜?覆盖物和《商品:包装物 《   【  使?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!。个人应当采取回收】利用等措施防—止或者减少农用薄】膜对环境的污—染 : 《  :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】 从事畜禽》规模养殖应当—按照国?家有关规《定收:集、贮存、利—用或者处置养殖过】。程,中,产生的畜禽》粪,便,防止污?染环:境 ?     禁!止在人口集》中,地,区、机场《周围、交通》干线附近以及当地】人民政府划定的区】域露天焚烧秸—秆   !  第二十一—条  对收集、贮】存、运输、处置【固体:废物的设施、设备和!场所应当加强—管理和?维,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!使用 》。   》 , 第二十二条 【 在国?务院和国《务院有关主管—部,门及省?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划定的—自然:保护区、风景—名胜区?、饮:用水水源保护区、基!。本农田保护区和其】他需要?。特别保护的区域内】禁止建设《工业固体废物集中】贮存:。。、处置?的设施、场所和生活!垃圾:填埋场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。条  转《移固体废物出省【、自治?区、直?辖市行?政区域?贮存、处置的应当】。向固体废物移出地】的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民》政府环境保护—行政主?管部门?提,出申请移《出地的省、自治区、!。直辖市人民》政府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!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】可批准转移该固【体废物?。出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行政区域未】经批准的《。不得转移 》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!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!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!倾倒、堆放》、处置 【。 : ,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,禁止进口不能用作】原料或者不能—以无害化方式利用】的固体废物;对可】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!物,实行限?制进口和《非限制?进口分类管》理   !  国务院环境【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会《同国务院对外—贸易主管《部门、国务院经济综!合,宏观调控部门、海】关,总署、国务》院质量监督检验检】疫部门制定》、调:整并公布《禁止进口、限制进口!和非限制《进口的固体废物目】录 ? 《    禁止进【口列入禁止进—口目录的固体—废物进口列》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!体,废物应当《经,国务院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,国务院对外贸—易主:管部:门审查许可 ! :   ?。 ,进口的固体》废物: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!护标:准并经质量监督检】验检疫部门》。。检验合格 — 《。    进口—固体废物《。的具体管理办法由】国务院环境保护【行政主?。。管部门会同》国务院对《。外贸易主管部门【、国务?院,。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!门、海关总》署、国?务院质?量,监督检验检》疫部门制《定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六条:  进口者对海【关将其?所进口的货物纳入】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!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!。政复议也可以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行政【诉讼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