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职务与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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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第十四条 国】家实行公务》员,职,位分类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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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务员职位类—别按照公务》员职位的性质、特】点,和管理需要划—分为综合《管理类、《专业技?术类和行《政执法类等类别【。国务院根据》本法:对于具有职位—特殊性需要单—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!他职位类别》各职位类别的适【用,范围由国《家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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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五条 《国家根据公务员职】位类别设置公务员】职务序?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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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十六条 公务员】职务:分为领?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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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领导职《务层次分为:国【家级正职、国家级】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!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!正职、厅局级—副职、县《处级正职《、县处级《副职、乡科》级正职、乡科级副】职
! 非?。领导职?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!设置
》
《 , 第十七条 综!合,管理类的领》导职务根据宪—法、有关法律、职务!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!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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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综合管理【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!:巡视?员、副巡视员—、调研员、副调研员!、,主任:科员、副主任—科员、科员、办【事员
! , ,。 综合管理类以【。外其他?职位:类别公务《员的职务序》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!行规定
《
《
: 第十八条【 各机关》依照确定的职能、】规格、编制》限额、职《数以及结构比例设】。置本机关公务员的】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!位的工作职》责,和任职资格条件【
《。
第十九!条 公务员的职务!应当对应相应的级】。别公务?员职务与级别—。的对应?关系:由,国务:。院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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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务《员的职务《。与级:别是确定公务—员工资及其他—。。待遇的依据》
【 公务员的级】别根据所任职—务,及其:德才表现、工—作实绩和资历确定】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!可以按照国》家规定?晋升级?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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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条 国家根据!人,民警察以及海关、】驻外:外交机构《公务员?的工作特点设置【与其:职务相?对应的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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