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职务与级别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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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国】家实行公务员—职,位分类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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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公务员职》位类别按照公—务员职位的性—质、特点和管—。理需要划分为—综,合管理类、专—。业,技术类?和行政?执法类等类别—国,务院根据本法—对于具有职位特殊】性需要单独管—理的可以增设其【他职位?类别各职位类别【的适用范围由—。国家:另行规定
】
第【十五条 国—家根据公务员职位】。类,别设置公务员—职务序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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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: 公:务员职务分》为领导职务》和非领导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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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领导职务层【次分为:《国家级?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!省部级正职》、省部级副》职、:厅局级正职、厅局】级副职、《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!副职、乡科级—。正职、?乡科级副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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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领】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!以下设?置
】 , 第十《七条 《综合管理类》的领导?。职务根据宪法、【有关法律、职务层次!和机构规《格设置?确,定
】 综合管理类的!非领导职务》分为:巡视》员、:副巡视员、调研员】、副调研《员、主任科员、【。副主:任科员、科员、办】事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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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综合?管理:类以外其《他职位类别公—务员的职务序列【根据本法由国—家另行规定》
》
第—。十八条 各—机关依?照确定的职能、规格!、编制限额、职数以!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!关公务员的具体职】位并确定各职—位的工作职责和【任职资格《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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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九》条 公务员的【职务:应当对应相》应的级?别,公务:员职务与级》别的对?应,关系:由国务院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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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公?务员:的职务与级别—是确定公务员—工资及其他》待遇的?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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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!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!及其德才表现、工作!实绩和资《历确定公务员在同】一职:务上可以按照—。国家规定晋升级别】
】 第二十条— 国家根》据人民警察以—及海关、驻外外【交机构公《务员:的工作?特点设置《与其:。职务相对应的衔【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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