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。 公:务员的条件》、,义,务与权利
!
《 第十一条【 公务员应—。当具:备下列条件:
!
【 (》一):具,有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国籍—;
【 : —(二)年满十八【周,岁;
?
! (》三)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宪法;
! 《 (》四)具有良好的品】行;
】 《 , (五)—具有正常《。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!;,
,
【 (六)!。具有符合职位—要求的文《化程度和工作—能力;
《
》 (!七,)法:律,规定的其他条件
】。
?。
,
, 第》十二条 》公务员应当履行【下列义务:
【
:
》 ?。 (?一)模?范遵守宪法和—法律;
【
? 【(二)按照》规,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!履行职责努力提【。高工作效率;—
》
!。(,。三)全?心全:意为人民服务接【。受人民?监督;
】
》 : (四)维护国】家的安?全、荣誉和利—益;
《。
【 》(五)?忠于职?守勤勉?尽,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!法作:出的决定和命令【;
《
》 —(,六)保守国》。家秘密和工》作秘密;
—
— 》 (七)遵》守纪律恪守职业【道德模范遵守社会】公德;?
—。 (!八)清正《。廉洁公道《正派;
》
《 (!九)法律规定的【其他义务
!。
》第十三?条, 公务员》享有下列权利:
】
:
【 (》一)获得履行职【责,应当具?有的:工作条?件;
》
【 : (二)非—因,法定事由、非经法】定程:序不被免职、降职】、,辞退或者处分—;
?
《 【 (三)获得工资报!酬享受福利、保险】待遇:。;
—
!(四:)参加培训》;
》
: 》。 (五)—对机关?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!批评和?建议;
》
》 — (六)提出—。申诉和控《告;
【
: 【(七)申请辞职【;
】 — ,(八)?法律规定的其—他权利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