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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》公务员的条件、【。义务与权利
【
】。 第十一条 公!务员:应当具?备下列条件:
【
— 【(一)具《有中华?。人民共和国国籍【。;
—
: 》 (二)》年满:。十八周?岁,;
! (三)!拥护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宪法《;
! 》 (四?)具有良好的—品行;
【。
: (!五):具有正?常履行职责的身【。体条件;
!
【 (六)具有符】合职位要求的文化】程度和工作》能力;
》
:
! (七)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!
【 第《十二条 》公务员应当履行【下列义?务:
【
— (一)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!。;
:
【 ? , (?。二)按照规定—的权限?和程序认真履行职】责努力提高工作效】率;
【
? 《 (三《)全心全意》为人民服《务接:受人民监督》;
》
? 【(四)维护国家【。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!;
【 】。(五)忠于职守勤勉!尽责服从和执—行上级依法》作出:的决定和命令—;
?
【 (六)】保,守国家?秘密和工作秘—密;
《
《 (!七)遵守纪律恪守职!。业道德模范》遵,守社会公《。德,;,
】 》。。 (八)清》正廉洁?公道正派《;
【 ? ? (九)》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!
— 第十—三条 ? 公务员享》有,下列权利:
!
【 (一)—获得履行《职,责应当具有》的,。工作条件《;
【 【 (二)非》因法定事由、非经】法定程?序不被免职、降职】、辞退或者处分;
!
【 (【三)获得工资报酬享!受福:利、保险待》遇;
【
? ? (《四)参加培训;
!
:
! (五)对》机关:工作和?领导人员提出批【评和建议;
!。
《 : 《(六)提出申诉【和控告;
【
! (七)申请辞职!。;,
— 【 (:八)法律规》。定的其他权利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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