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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章 登记程序 】 ,    】 第五?十条  申请公【司、分公司登记【申请人可以到公【司登:记机关提交》申,请,也可以通过信函、电!。。报、电传、传—真、电子数》据交:换和电子邮件等【方式提出申请 【 :  《   通过电报【、电传、传》真、电?子数据交换和电子】。。邮件等?方式提出申请—的应当?提,供申请?人的联系方式—以及:通讯:地址 —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一条  】公司登记机关—应当根据下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!受理的决定 】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一—),申请文件《、材:料,齐全符合法》定形式?的或者申请》人按:照公司登记机关的】要,。求提交全部》补正申请文》件、材料的》应当决定予以—受理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二,)申请文件、材料齐!全符合法定形式【但公:司登记机关认为申】请文件、材料需要】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!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!请人需要《。核,实的事?项、理由以》及,时间 ?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申请》文件、材料存在可】以当:。。场更正的错误—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】场,予,。。以更正?。由申请人在更正处】签名或者盖》章注:明更正日《期;:经确认申请文件、】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!式的应当决定—予以受理《 ,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申请文《。件、材料《不齐全或者不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!当场:或者在5日内一次】告知申请人需要补】。正的全部内容;当场!告知:时应当将申》请,文件、?材料退回申 —请人;?属于5日内告—知的应当收取—申请文件、材料并出!具收到申请文件、材!料,。的凭据?逾期不告知的自收】到申:请文件、材料之【日,起即为受理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五)不属!于公司登《。记范畴或《者,不,。属于本机《关登记管辖》范,围的事项应当即时】决,定不予受理》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!行政机关申请 ! :     公—司登:记机关对通过信函、!电,报、电传、传—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!电子邮件等方式【提,出申请的应当—自收到申请文件【、材料之《日起5日内作出【是否受理的》决定 ? : ,。。 ,    《 ,第,五十二条  除依照!本,条例第五十四—条第一款第(一)】项,作出准予《登,记决定的外公司登】记机关决定予—。以受理的《应当出具受》理通知书;》决定不予《受,理的应当出具—不,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!予受理的理由—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!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?起行政诉讼的权【利 ?     】第,五十三条  公司登!记机关对决定予【以,受理的登《记申请应当分别情】况在规定《的,期限内作出》是否:准予登记的决定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对申【请人:。到公司登记机关提】出,的申请?予以受?。理的应当当场作【出准予登记的决定】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二)对申请人!通,过信函方式提交【的,申请予以《受理的应当自—受理之日《起1: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!。的决定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:三)通过电报、电传!、传真?。、,电子数据《交,换和电?子邮:件等方?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!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!书,之日起?。15日内提交与电】报、电传《、,传真、电 子数【据交换和电子邮件】等内容一致》并符合法定形—式的申请文件—、材料原件;申请人!。到公司登记机—关提交?申请:文件、材料原件【的应当当场作出【准予登记的决定【;申请 人》通,。过,信函方?式提交申请文—件、材料原件—的应当自受理之【日起15《日内:作出准予登》记的决定 !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《四)公司《登,记机:。关自发出受理—通知书之《日起60日内—未收到申请文件、】材料原件或》者申请文件》、材料?原件与?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!的申请文《。件、材料不一致的】应当作出不予—登记的决《定 —   ?  公司登记机【关,需,要对申请文件—、材:料核实的应当自【受理之?日起1?5日内作出》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!  【  : 第五十四条 【 公司登记机—关,作出: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!准决定的应当—出,具企业?名称预先核准通知】书;作?出准予公《司设立登记》。决定:的应当出具准予【设立:登记通知《书告知? 申请人自决定之日!起10日《内领取营业执照;】作出准予公司变更】登记决定的应当【出具: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!告知申请人自—决定之日起10日】内换发营业执 照】。;作出?准予:公司注销登记—决定的应当出具准】。予注销登记通—知书收?缴营:业执照 【     公司】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!称预:先核:准、不予《登记决定《的应当出具企业【名称驳回通知—书、登记驳回—。。通,知书说明不予核准】、登:。记的:理由并告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讼的权利 ! ?   ?  第55条  】公司:办理设?立登记、变》。更登记应当按照规】定向公司登记机【关缴纳登记费 !   》  领?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!的设立登记费—按注册资本》。总额:的0.8‰》缴纳;?注册资?本超过10》00万?元的超过部分按0.!4‰缴纳;注册【资本超过1亿元的】超过部分不再缴纳】 《。    》 领取营业》执照的设立登—记费为300元【 《  ?   变《更登记事《。。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!00元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根据】2016年2月6】日国务院关于—修改部分行》政法规的决定—第,三次:修订本条已删—。。去) 】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五条  —公司登?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!记、备?案,信息通?过企业信《。。用信:息,公示系?统向社会公示 】     第!五十六条  —吊,。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!和,营业执照的公—告由公司《登记机关发布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