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分公司的登记【
】 第四十五】条 分公司是【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!。设立: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!构,分公司不具有企【业,法,人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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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!条 分公司的【登记事项包括—名称、营业场所【、,负责人、《经营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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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分公司的名称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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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分公司的经营—范围不得《超出:公司的经营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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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七条 公司【设立:分公司的《应,当自决定作》出之日起30日内】向,分公司?所在地的《公司登记机关—申请登记;》法律、行《。政法规或者》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!报经有?关部门批准的—应当自批《准,之日起30日内向公!司,登记机?关,。。申请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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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设立分公司》应当向公司》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!件
】 (一!)公司?法定代表人签—署的设立分公司的】。登记申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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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—公司章程以及加盖】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!营业执照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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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营业场所!使用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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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分公【司负责人任职文【件和:身份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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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 (五—)国家工《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!要求提交的其他【文件
! 法律、行【政法规或者国务【院决定规《定设立分公司—必须报经批准或者】分,公司经?营范围中属于法律】、行:政法规?或者国?务院决?定规定在《登,记前须经批准的项】目的还应当提—交,有关批准《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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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【公,。司的公司登记机【关准予登记的—发给:营业执照公司应【当自分公司登—记之日起30日【内持分公司》的营业?执照到公司登记【。机关办理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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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八条 】。分,公司变更登记事【项的应当向公司登】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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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!提交公?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!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!名称、经《营范围的《应当提交《。加盖公司印》章的企业《法人:营业执照复》印件分公司经—营 范围中属于【。法律、行政》法规或者《国务院决定规定【在,登记前须经批—。准的项目的》还应:当提交有《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!场所的应《当提交新的营业【。场所使?用证明变更负— 责人的《应当提交公司的【任免文件以》及其身份证明—
】 公?司登:记机关准予变更【登,记的:。换发营?业,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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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九条 —分公司被公司撤【销,。、依法责令》关闭:、,吊销营业执照的公】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!日起30《日内向?该,分公司的公》。。司登记机关申请【注销登?记申请注销登—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!。代表人签《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!。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!公司登记机关准【予注销?登记后应当收—缴分公司的》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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