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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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【为了确认公司的【企业法人资格—规,范,公司登?记行为依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!司,法(以下简称公【司法:)制定?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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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有限责任公司和】股份:有,限公司(以下统【称,公司)设立》、变更、终止应当依!照本条例办》理公司登《记
! 申请《办理公?司登记申请人应【。当对申请《文件、材料的真实】性负责
! ? 第:三,条 公《司经公司登记机【关,依法登记《。。领,取企业?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!企业法人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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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!起设立?公,司未经公司登—记机关登《记的:不,得以公司《名义从事经》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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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— 工商行政—管理机关是公司【登记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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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下级:公司登记机关在上】级公司登记机关的】。领导下开展公司【登记工作《。。
【 公司登记【机,关依法履《行职责不受》非法干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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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五条 》。 国家工商行—政管理总《。局主管全国的—公司登记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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