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: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出境、入境。所称“私事”,是指:定居、探亲、访友、继承财产、留学、
就业、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