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公!路养护 【 ,。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五?条  公路管理机构!应,当按照国《务院交通《主,管部: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!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!养护保证《公路经常处于良好】的技术状《态 【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六条?。  国家采用依法】征税:的办法筹集》公路养护资》金具体实施办法【和步骤由国》务院规定 【     依法!征税筹集的公路【养护资金必》须专项?用于: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! :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七条 ! ,县、乡级《人民政府《对公:路养护?需要的挖砂、采石】、取土以及取水应当!给予支持和协助 !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八条—  :县,、乡级?人,民政府应《。当,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!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组织公路两侧的农】村居民履《行为:公路建?设和养护提供劳务】的,义务: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九条 ! 为保障公路养护】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!。养护人员进行养【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!一的安全标志服;】利用:车辆进?行,养,护作业时应当在【。公路作?业车辆上设置—明显的作业标志 】 , ?     公—路养护车辆进—行作业时在》。不影:响,。过往:车辆通行的前—提下其行《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!。路标志、标线—。限,制,;过往车辆对公路养!护,车辆和人员应当【注意避让 》 《 ,    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!响,车辆、行人通行时施!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!第,三十二条的规定办】理 《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条? , 因严重自》然灾害致使》国道、省道》交,通中断公路管理机】构应当及时》修复;公路管理机】。构难以及《时修复?时县级?以上地?方人:民政府应当》。及时组织当》地机关、团体、企业!事业单?位、城乡居》民,进行抢修并》可以请求当地驻军】支援尽快《恢,复交通 —     第四!十一条? , 公路用地范围内】的山坡?、,荒地由公路管—理机构负责》水土保持 】 ,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二条》  公路绿化工作由!公,路管理机构》按照公路工程技术】标准组织实》。施  】。   公路》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!意砍伐?;需要更新砍伐的应!当经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!。管部门?同意:后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森林—。法的规定《办理审批《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!任务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