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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章 工会的—权利和义务 】 :    — 第十九条  【企业、事《业,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!会制度和其》他民主?。管理制度工会有权】要,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!行,使民主管理的权【利 【。    法律、【。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!工大会或者职—工代表大会审议【、通过、决定—的事:项企:业,。、事:业单位应当依—法办理 !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条 : 工会帮《助、:指导职工《与企业以及实行企】业,化管理的事》业单位签订劳—动,合同 《     工!会代:表职工与企》业以及实行企—业化管理的》事,业单:位,进行平?等协商签订集体【。合同集体合同—。。草案应当提交—职工代?表大会或者》全体职?工,讨论通过 —     】工会签?订集体合同上—级工会?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! 《     企业违!反集体?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!益的工会可以依法】要求:企业承?担责任;因履行【集,体合同发生争议经】协商解决《不成的工会可—以向劳动争议—仲裁机构提》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!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!不服的可以》向人民法院》提起诉讼 — 《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一条《  :企业、事业单位【处分职工工》会认为不适当—的,有权提出意》见 《    — 企业单方》面解除职工》劳,动合同时应当—。事,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!会认:为企业违《反法律、法》规和有关合同—要求重新研究处理】时企业应当研究工】会,的意:见并将处理结—果书面通知工会 !    【 ,职工认为企业—侵犯其?劳动权益而申请【。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!人民法院《。提起诉讼的工会【应当给予支》持和帮?助 :。    】 第:二十二条 》 企:业、事业单位违反】劳动法律、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!职工劳动权》益情形工会应当【。代表:职,。工与企业、事业【单位交涉要求—企业、事业单—。位采取措施》予以改正;企业、】事业单位应当—予以研究《处理并?向工会作出答复;】企业:、事业单位拒不【改正的工会》可以:请求:。当地人民《政府依法《作出处理 】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克扣】职工工资的;—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,(二)不提供劳动安!全卫:生条件?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随意延!长劳:动时间的; 【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侵犯女职!工和未成年》工特殊权益》的; 》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五)《其他严?重侵:犯职工劳动权益【的 《 ?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三条?  工会依照国家规!定对新建、》扩建企业和技术改】。造工程?中,的,劳动条件和安—全卫生设施与主【体工:。程同:时,设,计、同时施》工、同时投产使用进!行监督对《工会提出的意—见企业或者主管【部门应当《认真处?理并将处理结—果书面通知工会 ! ? ,。   ?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工会:发现企业违章指【。挥、强令工人冒险作!业或者生产过程【中发现明显重大【事故隐?患和职?业危害有权提—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!当及时研究》答复;发现危及职】工生命安全的情况】时工会有权向企【业建议?组织职工《撤,。离危险?现场企业必须及【时作出?处理:决定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,。十五:条  工会有—权对企业、》事业单位侵犯职工】合法权?益的问题进行调【查,有关单位应当予【以协助 》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!  :职工因工《伤亡事故《和,其他严重危害—职工健康问题的调】查处理必须有—工,会参加工会应—当向有关《部门提出处理意见】并有权要求》追究直接负责的主】。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!。员的:责任对工会》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!研究给予答复 ! ?    第二十七】条  企业、事【业单位发生》停工、怠工事件【工会应当代表职工】同企业、事业单位】或者有关方面—协商反映职工的意】见和要求并提—出,解决: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!要求企业《、事业单位应当予以!解决工会协助—企业、事业单位做好!工作尽快恢复—生产、工作秩—序 《 ,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八》条  工会参—加企业?。的劳动争议调—解工作 】   ?  地方劳动—争议仲裁组织应当】有同:级工会代表》参加 《   —  第二《十九条  县级【以上各级总工会可】以为所属《工会和职工提供法】。。律服:务   !  第?三十条  工—会协助企业、—事业单位《、,机关办?。好职工集体福—利事业做好工资、】劳动安全卫》生和社会保险工作】   】  :第,三,十一条  工—会,会同企业、事业单位!教育:职,工以国家主人翁【态度对待劳动爱护】国家和企业的—财产组织《职工开展群众性的】合理化建《议、技术革新活动】。进,行业余文化技术学】习和职工《。培训:组织职工开》展文:娱、体育活动 【 《  :   第三十二【。条  根据》政府:委托工?。会与有关部门—共同做好劳动模【范,和先进生产(—工作)者的评选【、表彰、培养和【管理工作 —。    【。 ,第三十三《条  国家机关在组!织,起草或者修》改直接涉及职—工切身利《。益的法律《。、,法规、规章时应【当听取工会》意见 —     县级】以上各级《人民: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!社会:发展:计划对涉及》职工利益的》重大问题《应当听取同级—工会的意见 】。 ?  :  县?级以上各《级,人民政?府及其?有,关部门?研究制定劳动就业】、工资、劳动安【全卫:生、社会保险—。等涉及职工》切身利益的》政策、措施时应当】吸收同?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!工会意见 】 ,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四条 【 县:级以上地方》各级人民政府可【以召开会议或者【采取适当《方式向同《级工会通报政—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!和与工?会工作?有关的行政》措施研?究,解决工会反映—。的职工群众的意见】和要求 【   《  各级《人民:。政府劳动行政—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!会和企?业方:面代表建立劳—。动关系三方协—商,机制共同研究—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!重大问题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