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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章》 工会的权利和义】务 》 《    第十九【条  企业、事业】单位违反职工代表】大会制?度,和其他民主》管理制度工会有权】要求纠正保》障职工依《法行:使民主管理》的权利 》 ?。   ?  法律、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】职工大会或》。者职:工代表大会》审议、通过、决【定的:事项企业、事业【单位应当依法—办理 【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条  工【会,帮助:、指导职《工与企业以及实行】企业化管理》的,。事业单位签订劳【动合同 !    工会代【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!行企业化管理—的事业单《。。位进行?平等协商签订—集体:合同集?。体合同草案应当【提交职?工代表大《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!通过 】  :  工会签订集体合!。同上级工会》应,当给予支持和帮【助 ?     企!业,违反集?体合:同侵犯职工劳动权】益的工会可以—。依法:。要求企业承担—责任;因履》行,集体合同发》生争议经《协商解决不成的工】会可以向《劳动争议仲裁—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!。构不予?受理或?者对仲裁裁》。决不服的可以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讼【 《。  ?  : 第二十一条  企!业、:事业单位处分职工】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!权提出意见》 —  :  企业单方—面解除职工劳动【合同时应当》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!工会:认,。。为企业违反法律【、法:规和有关《合同要?求重新?研究处理《时企业应《当研究工会》。的意见?。并将处理《结,果书面通知》工会 《 ?     》职工认为企业—。侵,犯其劳动《权益而申请劳动【争,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!院提起诉讼的工【会应当给予支—持和帮助 【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二条《 , ,企业:、事业单位》违反劳动法律、法规!。规定有下列》。侵犯职工劳动权【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!职工与企业、事【业单位交《涉要求企业、—事业单位采取措【施予以改正;—企业、事业》单位:应,当,予以研?究,处理并向《工会作出答》复,;企业、事业单位】拒不改正的》。。工会可以《请求当地人民—政府依法作出处【理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一)克扣职工!工资: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二)不提《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!的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三):随意延长劳动—时间的; 【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》侵犯女职《工和未成年工—特殊权益的》;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,(五)其他严—重侵犯?。职工劳动权》益的 — ,  : ,  第二十三条 】 工会依照》国家规定对新建【、扩建?企业和技术改造【工程:。中的劳动条件—和安全?卫生设施与主体工】程同时设计》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!产使用进行监督对】工会:提出的意见企业或】。者主管部《。。门应:。。当认真处理并将【处理:结果书面通知工【会 —   ?  第二十四条【  工会《发现企业《违章指挥、强—令工人冒险作业【或者生?产,过程中发现明显【重大:事故:隐,患和职业危害—有权:提出解决《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!研,究答复;《发,现危及职工生—命安:全的情?况时工会有》。。权向企业建议—。。。组织职工撤离危险】现场企业必须及【时作出处理》决定 — ,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条  ?工会:有权对企业、事业单!位,侵犯职工合法权【益的问题进》行调查有关单位【应当予以协》助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:六条 ? 职工因工伤亡【事故和其他严重危】。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!查处理?必,。须有工会《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!部,门提出?处理意?。见并有权要求追【究直接?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!关责任人《员的责任对工—会提出的意》见应当及时》研究给?予,答复 【 ,  :  第?二,十七条 《 企业、事业单【。位发:生停工、怠工事【件工:会应:当,。代表职工同企业、】事业单位《或者有?关方面协商》反映职工的意—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!意,见对于职工的合理】要求企业、》事,。业,单位应当予以解【决工会协助企—。。业、事业单位做【好工作尽快恢复生】产、工作《秩序 【  :   第二十八【。条  工会参加【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!。工作: ,。  —   地方劳动【争议仲裁《组织: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!。。参加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九条  县】级以上?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!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!律服务 》 , :。     第—三,十条  工会协助企!业,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办!好职工?集体福利事业做好】工资、劳《动安全卫生和社会】保,险工作? —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一条  工—会会同企业、事【。业单位教育职工【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!待劳动?爱护国家和企—业的财产组织职工】开展群众性的合理】化建议、技》。术革新活动进行【业余文化技术学习】。。和职工培训组织【职工开?展,文娱、体育活动 !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二条 ! 根据?。政,府委托工会与有关】部门共同做好—劳动模?范和先进生》产(工作)者的【评,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!理工作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?三,条  国家机—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!改,直接涉及职工—切身利益的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—时,应当听取工会意见】 —    县级以上】各级人民《政,府制定?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计划对涉—及职工利《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!取同级工《。会的意见 — ?     县级【以上各级人民政府】及其有关部门研究】制定:劳动就业、工资、劳!。动,安全卫生、社—会保险等涉》及职工切《。身利益的政》策、措施时应当吸】收同级工《会参加研究听取工】会意:见 》 ,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四条  县级以上】地方各级《人民政?府可以?召开会议《或者采取适》。当方式向同级工【会,通报政府的重—。要,的工作部署和—与工会工作有—关的行政措施研究】解决工会反映的职】。工群:众的意见《和要求 【    》。 各:。级人民政《府劳动?行政部门应》当会同同级》工会和?企业方面代表建立】劳动:关系三方《协商:机,制共同研究解决劳】动关系方面的重大】问题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