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》。华人:民共:和国防汛《条,例
【
国》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!。共和国防汛条—例,(以下简称条例【)作如下修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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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增加一!条作为第十二条【规定:。“有防汛任务的【地方:应,当根据经批准—的防御洪水方案【制定:。洪水调度方案长江、!黄河、淮河》、海河?(海河?流域的永定河—。、大:清河、漳卫南运河和!北三河)、松—花江、辽河、珠江】和太湖流域的—。洪水调度方案由【有关:流域机构会同有【。关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制定报国家防—汛总指挥部批准【。跨省、?自治区?、直辖市的》其他江河的》洪水调度《方案:由有关流域机构会】同有关?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民政府》制定报流《域,防,汛指挥机构批准;】没有设立流域防汛指!挥机构的报》国家防汛总指—。。挥部批准其》他江河的洪水—调度方案由有—管辖权的水行—政主管?部门会同有关—地方人民《政府制定报有管【。辖,权的防汛指》挥机构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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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洪水调度方案!经批准后有关—地,方人民政府必须执】行修改洪水调度方】案,应当报经原批准机】关批准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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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将【条例:原,第十二条作为第十三!条修改为“有—防汛抗洪《任务的企业应当【根据所在流》域或者地区经批准的!防御洪水方案和【洪水调度方案—规定:本企业?的防汛抗洪措施【在征得其所在地【县级: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同意后由有管辖!权的防汛《指挥机构监督实施】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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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三、将条《例原第十三条—作,为第:十四条将该条第【一款修改为“水【库、水电站、拦河】闸坝等工程的管理】部,。。门应当根据工程规】划设计?、经:批准的防御洪水【方案和洪水调度方】案以及?工程:实际状况在兴—利服从防洪保—。证安全的《前提:下制定汛期调—度运用计划经上级】主管部门《审查批准后报—有管辖权的人民政】府,防汛指挥《部备案并接受—其监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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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四、将条例原第【四十二?条作为第四》十三:。条将该条第(一【。)项修改为“拒不执!行经批准《的,防御洪?水方案、洪水调度】方案或者《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!防,汛,。指挥机构的》防汛调度《方案或者防汛—抢险指令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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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同时对?条文的顺序》作了相?应调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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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决定自公布之【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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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防汛条例根【据本决定作》相应的?修改重?新,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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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》共,。和,国防:。汛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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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—991年7月2【。日中华?。。人民共和国国务【院令第86号发布】 根据2005【年7月15日国务院!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!共和国防汛条例〉的!决定修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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