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倾销与—损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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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倾销是指】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!口产品以低于其正】常,价,值的:出口价格进入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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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倾销的调查!和,。。确定由商务》部,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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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进口—产品的正常价值应】当区别不同情—况按:照下列方法确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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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)进口产】品,的同类产品》在出口国《(地区)国内市【场,的正: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!价格的以该可比【价格:为,正常价?值;
】 ? 》(二)进《口产品?的同类产品在出口】国(地区)国—内市场?的正常贸《易过程中没有销【售的或者该同类【产品的价格》、数量不能》据以进?行公:。平比:较的以该同类—产品出?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!(地区)的》可比价格《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!原,产国(地区)的生产!成本加合理》费用、?利润为正常价值
】
】 进口产品不—直接来自《原产国(《地区)的按照前款第!(一)项规定确定】正常价值;但是在产!品仅通?过出:口国:(地区)转运、产品!在出口国(地区)无!生产或者《在出口?国(地区)中不存在!可,比价格?。等情形下可以以该】同类产品《在原产国(地区)的!价,格为正常价值— ,
! , 第五条 进【口产品的《出口价格《应当区别《不同情况《按照下列方法确定】
《
【 (一》)进口产品有实际】支付或?者应当?支付的价格的—以该价格为出口【价格;?
! (二)】。进口产品没有—出口价格《或者其价《格,不可靠的《以根据该进口产【品首次转售给独立】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!价格为出口价—格;但是该进口产】品未转售给独立购买!人或者未按进—。口时:的状态转售》的可以以商务部【根,据合理基础》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!格
】
第六【条, 进口《产品的出口价格【低于其正常价值【的,幅度为倾销幅度
】。
《
, ,。 ?对进口产品的—出口价格《和正常价值》应当考虑影响—价格的各种》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!、合理的方式—进行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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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倾销幅度—的确定应当将加【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!部可比出口交易的】。加权平均价格进【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!值与出口价格—在逐笔交易的基础】上进行比较
!。
: 《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!买人、地区、时【期之间存《在很大?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!方法难以比较的【可以将加权》平均正常价》值与单一出口交【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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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。。条 损害》是指倾销对》已经:建,立的:。国内产业造成实质】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!害威胁或者对建立】国内:产业造成实质阻【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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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》损害:。的调查?和确定?由商务部负责;其中!涉及农产品》的反倾销国内产业】损,害调查由商》务部会同农业—部进行
】。
— 第八条 在确】定倾销对国内产业】造成的损害时—应当审查《下列:事项
【
】。 (:一)倾销进口—产品的数量包括倾】。销进口产《。品的绝对数量或者】相对于国内》。同,类产品生产》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!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!口产品大《量增加的可能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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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二)】倾销进口《产,品的价格《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!价格削减或者—对国内?同,类产品的《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!。、,压低等影响;
】
》 》 (三)倾—销进口产《。品对国?内产业的相》关经济?因素和指标》的影响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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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四:。)倾销进口产—品的出?口国(地区)、原】产国(地区)的生】产能力、《出口能力《被调:查产品的库存情【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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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 (五)造】。成,国内产业损害的其】他因素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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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对实?质损害威胁》的确定应《当依据事实不—得仅依?据指控、推测—或者极?小的可能性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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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确定】倾销对国《内,。。产业造成的损害【时应当依据肯—定性:证据不?得将造成《损,害的:非倾销因素归因于】倾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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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条:。 倾销《进口产品《来自两?个,以,上国:家(地区)并且同】时满:足下列条件的—可,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!国内:产业造成的》影响进行累积评【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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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】来自每一国家(【地区)的倾销进口】产品的?倾销幅度不小于【2%:并且其进口》量不属于可忽—。略不计的;
】
》 (二】)根据倾销》进口产品之间—以及倾销进口产【品与国?内同:类,产品之间的竞争条】件进行累积》评估是适当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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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可:忽略不?计是指来自一个国】家(地?区)的倾销进—口产品的数量—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!的比例低于3%;】但是低于3%—的若干国家(地区)!的总进口量超过同】类产:品总进口量7%的除!外
! ? 第十条 评【估倾销进口产品【的,影响应当针对国内】同类产品的》生,产进行单《独确:定;不能《针,对国内同《类,产品的生产进行单】独确定?的应当审查包—括国:内同类产品在内【的最窄产品组或【者范:围的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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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一条? 国内产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国内同类—产品:的,全部生产者》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!同类:产品全部总产量【的主要部分的生【产者;但是国内生产!者与出口经》营者或者《进口经营者有关【联的或者其本身【为倾销?进口产品《的进口经营者的【。可以排?除在:国内:产业之外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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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特【殊,情形下国《内一个区域市场【中的生?产者在该市场中销】售,其全部?或者几乎全》。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!市场中同类产品的】需求:主要不是由国内【其他地方的》生产者供给的可以】视为一个单独—产业 《
! 第十二条 【同,类产品是指》。与倾销?进口产品相同的【产品;没有相同产】品的以与《倾销:进,口产:品的特?性最相似的》产品为同类产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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