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反倾销?税和价格承诺—的期限与复审—
! , 第?四,。十八条? 反倾销税的【征收期限和价—格承诺的履行—期限不超《过,5年;?但是经复审》确定终止征收—反,倾,销税有可能》。导致倾销和》损害的继续》或,者再度发生的反倾】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!适当延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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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九》条, 反?倾销税生效后外【经贸: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可!以在有?正当理由的情况下】决定对继续征收反】倾销税的必要性【进行复审;也可以在!经过一段合理—时间:应利害关系方—的请求并对利害【关系方提供》的相应证据进行【审查后决《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!税的:必要性进行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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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价格承诺】生效后外经贸部可】以在有正当理由的】情,况下决定对》继,续履:行价格?承诺的必要性—进行复审;》也,可以在?经过一段合理时间】应利害关《系方的请求》并对利害关系方提】供的相应《证据进行审查—后决定对继续履行】价格:承诺的必《要性:进行复审《
】。 第?五十条 《 根据复审结果由外!经贸部依照本条【例的规定提出—保留、修改》。或,者取消?反倾销?税,的建议国《务院关税税则委【员会根?据外经贸部》的建议作出决—定由外?经贸部予以》。公告;或者》由,外经贸部依照本条】。例的规定《商国家经《贸委后?作出保?留,、修改或者取消价格!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!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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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一条 !复,审,程序参照本条例【关于反?倾销调查的》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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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复审期《限自决?定复审开始之日【起不超?过12?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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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二《条 : 在复审期间复审】程序不妨碍》反倾销?措施的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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