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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—。 法官的职责、义务!和权利
【
【 第八条官的职责
!
—。 : ? (一《)依法?参加合议庭》审判或?者独任审判刑事、】民事、行政》诉,讼以及国家赔偿等】案件;
! 》 (《二)依法办理引渡】、司法?协助:等案件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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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《),法律规定的其他职】责
—。
《 法: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!办理的案件负—责
! 第九条 — ,人民法院院长、副】院长、审《判委员?。会委员、庭长、【副庭长除履行审【判职责外还》应当履行与其职【务相适应的职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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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法官应【当履行下列》义务
》
】 (一)严【格遵守宪法和法【律;:
— 》 (二)秉公办!案不得徇私枉法;】
【 , —(三)依法保—障当事人和》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!讼权利;
》
— 》 (四)维护国】家利益?、社会?公共利益维》护个人?和组织的合法权益;!
,
【 ? (五)保守】。国家秘?。密和审判《。。工作秘密《对履行职责中—知悉的商业》秘,密和个人《隐私予?。以保:。密;
【
: 《。 : (六)依法—接,受,法律监督和人民群】众监督;
!
《 : (七)通过依!法办理案件》以案释法增强全民】法治观念推进—法治社会《建设;?
— 】(八)法律》规定的其他义—务
【 第》十一条 》。法官享?有下列权利
!
《 , 》(一:),履行法官职》责应当具有的—职权和工作条件【;
—
【。 :(二)非因法定事】由,、非:经法定程《序不被调离、—免职、降职、辞退】或者处分;》。
【 》 (三)履行法官!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!保障和?福利待?遇;
》。
《 (】四)人身《、,财产:和,住所安全受法—律保护;
【
《 ,。 《 (五)提出申】。诉或者控告;
!
【 : (六《)法律规定的其他权!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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