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九—章 法律责任 】 —    第六十八条!  地方各》级人民政府》及其: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!规定履行《职责的对直》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 】。 ,   ? 第六十九条  】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!部,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!本法:规定有下《列行:为之一的由本级【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!报批评;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》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【。员依法给予》处分: !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, (一)未及时【采取预防、控制、】扑灭等措施的—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对不符合条件的颁】发动物防疫条件合】格证:、动物?诊疗许可《证或者?对符合条件的—拒不颁发动物—防疫条件合格证【、动物诊疗》许可证的;》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三)其他【未依照本法规定履】行职责的行为— 《   《  :第七十条  动物】卫生监?督机构?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!法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!兽医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;!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《。人员依法给予处分:!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一)对》未经现?场,检疫或者检》。疫不:合格的动物、动物产!品出具?检疫证明、加施【检疫标志或者—对检疫合格的动物、!。。。动物产品拒不—出具:检疫证明、》加施检疫标》志的; 》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对!附有检疫证明—、检疫标《。志的动物、动物【。产品重复检疫的【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》从事与?动物防?。疫,有关:的经营性活动—或者在国务院财【。政部门、《物价主管部》门规定外加收费【用,、重复收费的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其他未依照—本,法规:定履行职《责的行为《 ,     !第,七十一条  —动物疫病预防—控制机构及其工【作人员违反》本法规?定,有下:列行:。。为之一的《由本级人民政—府或者兽医主—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!批评;对直》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处分: 【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一)未》履行动物《疫病监测《、检测职责或者【伪造监测《、检测结果的—;  】 ,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二)《发,生动物?疫情时未《及时进行诊》断,、调查的《;  】  :   ?  (三)其—。他未依照本》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!为 :  —   第七》十二条?  地方各》级人民政府、有【关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瞒报、谎报】、迟报、《漏报或者《。授意他?。人瞒报、谎》报、迟报动物疫【情或者阻碍》他人报告《动物疫情的由上级人!民政府或者有关部】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!;对: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》。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:处分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七十三?条  违《反本法规定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动物卫生监》督机构责令》改正给予警告;拒】。不改正的由》动物卫生监》督机构代《作处理所需处理【费用由违法》行为人承担可—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!: ? :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一)对饲养—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!病强制免疫计划【进行:免疫接种的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二)》种用、乳用动物未经!检测或者经检测【不合格而《不,。按,照规定处理的; !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》。)动物、动物产品】的运载工具》在装载前和卸载后】没有及?时清洗?、,消毒的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七十四条  —违反本法规定对【经,强制免疫的动—物未按?照国务?院兽:医主管部《门规定建立免疫【档案:、加:施畜禽标识的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畜】牧法的有关规定【处罚 》   》  第七十五条【  违反本法规定不!按照国务院兽—医主管部门》规定处置染》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!疫动物产品病死或】者死因不明的动【物尸体运载》工具中的动物排泄】物以:。。及垫料?、包装物、容器等】污染物以《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!的动物、动物产品】的由动?物卫生监督机构【责令无害化处理【所,需,处理费用由违法【行为人承担可以【处三千元以下—罚款: ? ,     —第,七,。十六条?  违反本》法第二?十五条规《定,屠宰:、经营、运输动【物或者生产、经营、!加工、?贮,藏、运输《动,物,产品的?由动物?卫生监?督机构责令改正、】采取补救措施没收】违法所得和动物、动!物产品并《处同类检疫合格【动物、动物产品货】值金额一倍以—上五倍以下罚款【;其中依法应当检疫!而未检疫的依照本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!处罚 【    《 第七十七条—  违反本法规定有!下列行为之一—的,。由动物卫生监督【机构责令改正处一】千元以上《。一万元以下罚款;】情节严重的》处一万元以》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】: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兴【办动物饲养场—(养殖小区》)和:隔离场所动物屠宰】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!动物产?品无害化处理场【所未:取得动物防疫条【件合格?证的;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)未办理》审批手?续跨省?。、自治区《、直辖市引进乳【用,动物、种用动物【及其精液、胚胎、种!蛋,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)】未经检疫向无规【。定动物疫《病区输入动物、动】物产品的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七十八—。条 : 违:反本法规定屠—宰、经营、运输的】动物未附有》检疫证?明经:营和运输《的动物产《品未附有检疫证【明,、检疫标志的由动物!卫生监督机构责令】改正处同《类检疫合格》动物:、动物产品》货值金额《百分之十以上—百分之五十以下罚】款;对货主以外的承!运人处运输费—用一倍?以上三倍以下—罚款:。 》     违反【本法规定参加展【览、演出和比赛的】动物未附《有,检疫:证明的由动》物卫:。生监督机构责令【改,正处一千元以上三】千元以?下罚款 !  :  第七十》九条  《违反本法《规定转让、伪—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!、检疫?标志或者《畜禽:标识:的由动物《卫生监督机构没【收违法所得收缴检】。疫证明、检疫—标志或者畜禽标识】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!元以下罚款 — 《     第八十】条  违《反本法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》一的:。由动物卫生监—督机构?责令:改正处一《千元以上《一万元?以下罚款:》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【不,遵守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及其兽医》。主管:部门:依法作出的》有关控制、扑—。灭动物?疫病规?定的; 《 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藏匿、》转移、盗《掘已被依法》隔离、封《存、处理的》动物和动物产品的;!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发布动—。物疫情的 !     第八【十一条  违反本】法规定未取得动物】诊疗许可《。证从事?动物诊疗活》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!机构责令停止诊疗】。活动没收《违法所得;》违法:所,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!处违:法所得一倍以上【三倍以?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!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:足三万元的并—处三千元以上三万】元,以下罚款 【 ? , ,  动物诊疗—机构违反本法规【定造成动物》疫病扩散《的,由动:物卫生监督机构责】令改正处一万元【以,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;情:。。节严: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!动物诊疗《。许可证 !  :  第八《。十二条  违反本法!规定未经兽医—执业注册从事—动物诊疗活动的【由动物卫《生监督机构责令【。。停止动物诊疗活【动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处一千元以—上,一万元?以下:。罚款 》     执业!兽医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!卫生监?督机:。构给予警告责令暂】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】以下动物诊》疗活动;情节严重的!由发证机关吊销【注册证书《:,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,)违反有关动物【。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!造成或者可能—造成动物疫病传【播、流行的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《),使用不符合》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!医器械的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不按】照当地人民政府或】。者兽医主管》部门要?求,参加动物疫病预【防、控制和扑灭活】动的 】    第》八十三条  违反本!法规定从事动物疫】病研究与诊疗和【动物饲?养、屠宰、》经营、隔离、—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!产、经营、》加工、贮《藏,等活动的单》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动》物卫:生监督机构责令【改正;?拒不改正的》对违法行为》单位处一千元—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款对违》法行为个人可以处】五百元以下罚款:】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(一:)不履行动物疫情】报告义务的》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二)《不如实提供与动【物防疫活动有关资】料的; 】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三)】拒,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!进行监督《检查的;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?)拒绝动物疫病【预防控制机构进行】动物疫病监测、检测!的 》 ,  : ,。。。  第八十四条【  违反《。本法规定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 】违反本法规定导【致动物疫病传播【、流行等给他人【人,身、财产造》成损害的依法承担】民事责任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