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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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八条 ! 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及其工《作人员未依照—本法规定履》行职责的对直—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责任?人员依?法给:予处分
》
— :第六十九条 — ,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兽》医主管?部门及其《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!定有: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本级】人民政府责令—改正通报批评;【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》任,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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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未及时!采,取预:防,、,控制、扑灭等措施的!;
! (【二,)对:不符合条件的—。颁发动物防疫条【件合格证、动物诊疗!许可证或者对符【合条件?的拒不颁发》动物防疫条》件合格证、动物诊】疗许可证的;
】
》 (三!)其:他未依?照本法规定履行【职责的行为
!
》 第七十《条 动《物卫生监督机构及】其工:作人员违反本—法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本级人【民政:府或者兽《医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通报?批评;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处分:
】。
— (一)【对未经现场检疫或】者检疫不合格的【动物、动物产—品出具检疫》证明、加施检疫标志!或者对检疫》合格的动物、动【物产品拒不出具检】疫证明?、加施检疫标志的;!
! (二)对!附有检?疫,证明、?检疫标志《的动:物、动?。物产品重复检疫的;!
,。
— : 《 (:三)从事与动物【防疫:有关的经《营性活动或者在国】务,院财:政部门、物价—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!。费用、重复收费【的;
】 】(四)其他未依照本!法规定履行职—责的行为
!。
? 第?七十一条 》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!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!反本法规定有—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!民政府或《者兽医主管》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!评;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。员依法给《。予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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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一)未?履行动物疫》病监测、检测职责】或者伪造监测—、检:测结果的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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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二)?发生动?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!诊,断、调查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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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三)?。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!履行职责《的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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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十二条 ! 地方?各级:人民政府、有关【部门及?其工作人员瞒报、】谎报:、迟报、漏报或【者授意他《人瞒报、谎报—、迟报动物疫情【或者阻碍《他人报告动物疫情】的由上级人民—政府或者有》关部门责令》改正通报批评—;对直?。接,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《依,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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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》三条: 违反本法规定】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!督机:构责令?改正给?予警告?。;拒不改正的由动物!卫生监督机构代作】处理:所需处理费》。用由违法行为—人承担可《以处一千《元以下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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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对饲【养的动物不按照动】物疫病强制免疫计】划进行免《疫接:。种的:;
《
【 , (二)种用】。、,乳用动物未经—检测:。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!不按照规定处理的;!
【 》 , (三)动》物、动?物产品的《运载工具在装—载前和卸载后没有】及,时清洗、消》。毒的
! :。 第:七十四条 —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!制免疫的动物未【按照国务《院兽医?主管:部门规定建立免疫】档案、加施畜禽标识!的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畜牧法的—有关:规,定处罚
】
第—七十五条 》 违反?。本法规定不按照【国务院兽医》主管部门规定—处置染疫《动物及其排泄物染】疫动:物产品病死》或者死?因不明的动物尸【体运载工《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!及垫料、包装物【、容器?等污染物以及其【他经检疫不合格的】动物、动物产品的】由动物卫生监督机】构责令无《害化处理所需处【理费用由违》法行为人承》担可以处三》千元以下罚款—
! 第七十六》条 : 违反本法第二十】。五条规?定屠宰、经营、运】输,动物或者生》产,、经营、加工、贮藏!、运:输动物产品的由【动物卫生《监督机构责令改正】、采取补救措施没】收违法所得和—动物:、,动物产品并》处同类检疫合格动】物、动物产品货值】金额:一倍以上《五倍以下罚款;其中!依法应当《检疫而?。未检:疫的依照本法第七】十八条的规定处【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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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!条 违反本法【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动物》卫生监督《机构责令《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!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!严重:的处一?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?下罚款: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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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兴办》。动物饲?养场(养《殖小区)和隔离场所!动物屠宰加工场所】。以及动?物和动物产品无【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!动物防疫条件—。合格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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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【未办理?审批手续《。跨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引进乳用动【物、种用动物及其精!液、胚?胎、:种蛋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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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三)未经检》疫向无规定动—。物疫病?区输入?动物、动物产品的】。
【 第七十八条】 违反《本,法,。规定屠宰、经—营、运输的》动物未附有检疫【证明经营《和运输的动物产品】未附有检疫证明、检!疫标:志的由动《物卫生监督机—构,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!合格动物《、动:物产品货值金—。额百:分之十以上百分【之五十以下》罚款:;对货?主以外?的承运人处》运输费用一倍以【上三倍以下罚款【
》
: , 违反本法规【定,参加展览、演出和】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!疫证明?的由动物卫生监督】机构责令改正处【。一千元以《上三千元以》下罚款
【
第七十!九,条 ?违,反本法规定转让、】伪造或者《变,造检疫证明、检疫标!。志或:。者畜禽标《。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!机构没收违法所得】收缴检疫证明、检】疫标志或者畜禽【标,识并处三千元以【。上三万元以下罚款
!
》 第八十条】 违反本》法规: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:由动物卫生监—督机构责令》改正处一千》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款:》
—。 — , (一)不遵守县级!以,上人民政府及—其兽:医主管部门》依法作出的》有,关控制、扑灭动物疫!病规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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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二)藏匿、转移、盗!掘已被依《。法隔离、封存、处理!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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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【发布动?物疫情?的
】 第八十一条】。 , 违反本《法规定未《取得动物诊》疗许可证从》事动物诊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】。生监督?机构责令停止—诊疗活动没收违法】所得;违法》所得在三《万元以上的》并处违法《所得一?倍以上?三倍以下罚款;没】有违法所得或者违】法所得不足》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!以上三?万,元以下罚《款
》
—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!法,规定:造成:动物疫病扩散的【由,动物卫?生监督机构责—令,。改,正处一万元以—上五万?元以:下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由发证机关吊【销动物诊疗许—可证
】 : 第?八十二条 》 ,。违反本法《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!册从事动《。物诊:。疗活动的由动物卫】生监督?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!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一千元以上一】万元以下罚》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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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兽】。医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动物卫生监【督机:构给予警告责令【暂停六?个月以?上一:年以下动物诊疗【活动;情节》严重的由发证—机关吊销注册证【书::
— ? : : ,(一)违反有关【动,物诊疗的操作技术】规范造?成或者?可,能,造成动物疫》病传:播、流行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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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二)使用—不,符合国家规定的兽】药和兽医器械—的;
! 》 , (三)不按照【当地人民政府或【者兽医主管部—门,要求:参加动物疫病预防、!控制和?扑灭活动《的
】 ,。 第八十三条【 违反本法规【定从事动物疫病【研究与诊疗和动【物饲养、屠》。宰、经营、隔离【、运输以及》动物产品生产—、,经,营,、加工、贮藏—。。。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!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?。动物卫生《监督机构责令—改,正;拒不《。改正的对《违法行为单位—。处一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【下罚款对违法—行为个人可以处【。五百元以下罚款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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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不履【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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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不如】实提供?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!。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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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: (三)拒!绝动物卫《生监督机构进行监】督检查的《。;
》。
— : (四)拒绝【动,物疫病?预防控制机构—进,行动物疫病监测、检!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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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八十四】条 违反本—。法规:。。定构成犯《罪,。的依法追究刑事【。责任
! ?违反本?法规定导致》动物疫病传播、流】行等给他《人人:身、财产造成损【害的依?。法,承担民?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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