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章 电子签!名与:认证 !     第—十三条  电子签】名,。。同时:符合:下列:条件的视为可靠【的,电子:签名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一):电子签名《制作数据用于电【子签名时属于电子】签名人专《有,;,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,。。签署:时电子签《名制作数《据,仅由电子签名人【控制; 《。 :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签署】后对电子签名的任】何改动能够》被发现?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?(,四)签署后对—数据电?文内容?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!够,被发现? 《    》 ,当事人也可以选择】使用符合其》约,定的可?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!。 :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四条?  可靠的电子签名!与手写签名》或者:盖章具有同等—的法律?效力 【。     第十五条!。  电子签名人应】当妥善保管电子【签,名制作数据电子【签名人?知悉电子签名—制作数据《已经失密或者—可能已经失密时【应当:及时告?知,有关各方并终止【使,用该:电,子签名制作数—据 ? ,     第十!六条  电子签名】需要第?三方:认,。证的由?依法设立的电—子认证服《务提供者提供认【。证服:。务 ? ?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条?  提供电子认【证服务应当具备下】列条件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一)?取得企业法》人资格; 】    》 ,  :  (?二)具有与提供电子!认证服务《相适应的专业—技术人员《和管理人员; 】。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(三)具有与【。。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!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!所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四)具有符合国【家安全?标准的技《术和设备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具有国家》密码管理《机构同意《使用密码《的证明文件; 】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六)法律】、,行政:法规规定《的其:他条件?   】  :第十八?条, , 从事电子认证服】务应当向国务—院,信息产业主管部【门提出申请并—提交符合本》法第十?七条规定条件的相】关材料国务院信息】产业主?管部门?接到申请后经依法】审查征求国务院商】。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!门的意见后自接到】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!内作出许《可或者不予》许可的决定予以【许可的颁发电—。子认证许《可证书;不予许可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!人并告知理由 【 《     取得【认证资?格,。的电子认《证服:务提供?。者应当按照国务院】信息产业主管部【门的规定在互联【网上公布其名称、】许可证号等信息 ! ,     第十!九条  电子—认证:服务提供者》应当:制定、公《布符合国《家有关?规定的电《子认证业务规则并】向国务院信息产【业主管部门备案【 ?  《   电子认证业】务规:则应:当包括责任范围、】作业操作规范、信息!。安全保障措施—等事项 《   【  第?二十条  电子签名!人向电子认》证服务提供》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!证,书,应,当提供真实、—完整和准确的—信息 —     电【子认证?服务:提供者?收到电子签名认【证证书?。申请后?应当对申请人的身】份进:行查:验并对有关材—料进行审查 !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,一条  电》子认证服《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!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!确无误并应当载明】下列内容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电子认证服】务提供者名》称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《),证书持?有人名称; — ,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)【证书序列《。号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证书有效期!; : 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(五)证—书持有人的电—子签名验证数据【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六)电子【认证服务提供者【的,电,子签名;《 ?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(七)国务》院,信息产业《主管部门规》定,的其他内容》 : ,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二条》  电子认》证服务提供者应当】保证电?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!在,有效期内完整、准确!并保证电《子签名依赖方能【够证实?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!证证:书所载内容及—其他有关事项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二十三条《  电?子认证服务》提供者拟暂》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!服务的应当在暂【停或:。者,终止服?务,九,十日前就业务承接】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!有关各方 【  《   电子》。。认,证服务提《供者拟暂《停或者终止电子认】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!或者: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!国务院信息》产业主管《。部,门报告并与其他电子!认证服务提》供者就业务承接【进,行协商作出妥—善安:排 —     》电子认证服务提【供者未能就业务承】接事:项与其他电子认【证,服务提供者》。达成协议的应当申】请国务院信息—产业主管部门安排】其他电子认》证服务提供》者承接其业务— —    电子—认证服务提供—者被依法吊销电子认!。证许可证《书的其业务》承接:。事,项的处理按照国务】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!的规定执行 !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》四条 ? 电子认证服—务提供?者应当妥善》保存与认证相关【。的信息?信息:保存期限至少为电】子签名认证证书【失效:后五年?   】  第二《十五条?  国务院信息【产业主管部门依照】本法制定《电子认证服》务业:的具体管理办法对电!。子,认证服务提供—者依法实施监督【管,理 :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六—条  经《国务院信息产业【主,。管部门根据》有关协议《。或者对等《。原则核准后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境外—的电子?认证服?务提供者在境外签】发的:电子签名认证证【书,与依照本法设—立的电子认证服务】提供者签发的—电子签名《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!法律效力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