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节 非机《。动,车通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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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六十八条 非【机动车通过有交【。通信:号灯控制的交叉路】口应当?按照下列规定—通行
《
《 】(一)转《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!的车:辆、行人优先通行】;
【 【 (:二):遇有前方路》。。口,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!路口;
! 》 (三)—向左转弯《时,靠路口?中心:点的右?侧转弯;
!
— (四)遇有】停止:信号:时应:当依次?停在:路口停止线以外【没有停止线的—。停在路口以外;
!
《 】(五)向右转弯遇有!同方向前车正在【等候放行信号时【在本车道内能—够转:弯的可以通行;不】能转弯的《依次等候
【
》 第六《十九条 》非机动车通过没有】交,通信号灯控制也【没,有交通警察指挥的】交叉路口除》应,当,遵守第六《十八条第《(一)?项、第?(二)项和第—(三)项《的规定外《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。
【 《。 : (一)有》。交通标志、》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!行的一方先行;【
》。
? (二】)没:有,交通标志《、标线控制的—在路口外《慢,行或者停车瞭—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!先,行;
】 【 (三)相对方向行!驶的右转《弯的非机动》车让左转《。弯,的车辆先行
】
第七!十条 《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!。行车、三《轮车在?路段:上,横,过机:动,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!人,行横道或者行人过】街设施的应当—从人:行横: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!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!。、没有?行人: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!用行人过街设施的】在确认?安,全后直行《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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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因非机动》车道被占用无—法在本?车道:内行驶的《非机动车《可以在?。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!的机动?车道: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!路段后迅速》驶回非机动车道【机动车遇此情况【应,当减速让行
【
第!七十一?条 : 非:机动车载《物,应,当遵守下《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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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【一):自行车、电动自行】车、残疾人机—动轮椅车载》。物高度从地面起【不得超过《1.5米宽度—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!0.1?5,米长度前端不得超】出车: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!0.3米;》
【 ? (二)【三,。轮车:、人力车《载物高度《从地面?起不得?超过2米宽度左【。右各不得超》出,车身0.2米长【度不得超出车身1】米;
! ? : (三)畜力【车载物高度》从地面起不得—超过2.《5米宽度《。左右各?不得超出《车身0.2米长【度前端不得超—出,车辕后?。端不得超《出车身1米》
?。
自】行车载?人的规定由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根据当【地实际?情况:制,定
?
【 第七十二条 在!道路上驾《驶,自行车、三》轮车:、电动自行》。车,。、,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!当遵守?下,列规定
【
【 (一)—驾驶自行车、三轮】车,。必须年满12—周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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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驾驶【电动自行车和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!须年满16》周岁;
《
—。 , ? :。 (:三)不?得醉酒驾驶;
!
—。 (四)转!弯前应当减速慢【。行伸:手示意不《得突:然,猛拐超越前》车时:不,得妨碍被超越的车】。辆行驶;
》
,
,
—。 (五)不!得牵引、攀扶—车辆或者《被其他车辆》牵引不得双手—离,把或者?手,中持物;
!
】 (六)不得—扶身:并行、互相追逐或】者曲折?竞驶;
】。
【 :(七:)不得在道路—上骑独?轮自行车《或者2人以》上骑行的自》行车;
《
?
: 】(八)非下肢残疾的!人不得驾驶残—疾人:机,动轮椅车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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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 , 》 (?九)自行车》、三轮车不得—。加装动力装》置;
?
》 : ? (十)不【。。得在道路上学习【驾驶非机动车
】
】。第七十三条 【在道路上驾》驭,畜力车应当年满16!。周岁:并遵守下列规定
!
》 , : (一—)不得醉《酒驾驭;
】
—。 (》二)不得并行驾驭人!不得:离开车辆;
!
— (三)行经!繁华:路段、交叉路口、铁!路,。道,。口、人行《横道、急弯路、【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!或者窄桥、陡坡、】隧道或?者容易?发生危?险的路段《不得超车驾驭两轮】畜,力,车应当下《。车牵引牲畜;—。
! : (四)不【。得使用未《经驯服的牲畜驾【车随车幼畜须拴【系;
《。
《 (!五,。)停放车《辆应当拉紧》车闸拴系牲畜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