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节 非》机动车通行规—定
:
! 第六十八条 】 非机动车通过有】交通信?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!。应当:按照下?列规定通行》
?。
《 — (一?)转弯的非机—动车让直行的车辆】、行人优先通行;
!
:
《 (二!)遇有前方路—口交通阻《塞时不得《。进入路口;
【
》 (三!)向左转弯时靠路口!中心点的右侧转弯;!
— (!四)遇有停》止信号时《应当依次停在—路口停止线以—。外没有?停止:线的停?在路口以外》。。;
?
— (五】)向右?转弯遇有同方向前】。车正在等候放行信】号,时在本车道内—能够:转,弯的可以通行;【不能转弯的依—次等候
》
《 第六十九】条 非机》动车通?。过没有?交通信?号灯控制也没有交】通警察?指挥的交叉》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!。十八条第(一—)项、第(》二)项和《第(三)项的—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!列规定
! 】(一)有交通—。标志、标线控制【的,让优先通《行的一方先行—;
!。 (【。二)没有交通标【志、标?线控制的在路口【。。外慢行或者停—车瞭望让右》方道路的来车—先行;
! 《 (三)【相对方向行驶—的右转弯的》非机动?车让左?转弯的车《辆先行
】
? :第七十条 —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!行车、?三轮:车在路段上横过机】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!有人行横道》或者行人过街—设施的应当从—人,行横道或者行人【过,街设施?通过;没有》人行横道、没有行】人过街设施》或,者,。不便使用行人—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!全后直行通过
!
因非!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!在本车道《内,。行驶的非机》动车可以《在受阻的路段借用】。相邻的机动车道行】驶并在驶过》被占用路段后迅【速,。驶回非机《动,车道机动车遇此情】。况应当减速》让行
! 第七十一条】 非机动》车载:物应:当遵守?。下列规定
—
【 , : (一)自行车】、电动自行车、【残疾人?机动轮椅车载物【。高度从?地面起不得超过【1.5米宽度左【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!。.1:5米长度前端不得】超,出车轮后端不得超】出车身0.》3米;
》
《 【 ,。(二:)三轮车、人力车载!。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!超,过2米宽《度左右各不得超【出,车身0.2米长【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!;
】 【(三)畜力车—载物高度从地面【。起不得超过2.5】米宽度左《右各不得《。超,出车身?0,。.2米长度》前端不得超出车【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!1米
?
?
—自行车载人的规定】由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人民政】府根据当地》实,际情况制定
!
第七】十二条 在—道路上?驾驶自行车》、三轮车、》电动自行车》、残疾人机动—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
! , 《 , (一?)驾驶自行车、三】轮车必须年满1【2,。周岁;
【。
— , (二)驾驶】电动自行车》和残:疾,。人机动轮《椅车必须《年满16周岁;
!
?
!(,三)不得醉》酒驾驶;
】
,
, , (】四)转弯《前应当减速》慢行伸手示意不【得突:。然猛拐?超越:前车时不得妨碍【。被超越的《车辆行驶;
!
【 (五》。)不得牵引》、攀扶车《辆或者被其他车辆】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!者,手,中持物?;
》
,
, (!六)不得扶》身并:行、互?相追逐或者曲—折竞驶;
》
【 》 (七)不得在道路!上,骑独轮?自行车或《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!行车;
】
【 , (八)非下肢残疾!的人不?。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!椅车;
》
:
】 (九)自行车】、三轮车不》得,。加,。装动力装置;
!
《 (十!)不得在《道路上学习驾—驶非:机动车
《
,
第!七,十三条 《 在道路上驾驭【畜力车?应当年满16周【岁并遵?守下列规定
【。
》 (一!)不:得醉酒驾驭;
!
:
!(二)不《得,并行驾驭人不—得离开车辆;
【
【 ? (三)行【经繁华路《段、交叉路》口、铁路道口—、人行横道》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!4米的窄路或者【窄桥、陡《。坡、隧?道或者容易发—生危:。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!驭两:轮畜力车应》当下:车,牵引牲畜《;
》
,
《 》。(四)不得使用未经!。驯服的牲畜驾车【随车幼畜《须拴系;《
:。
《 【 (五)停放车辆】应,当拉紧车闸拴—系牲畜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