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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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节 一》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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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八条 】 机动车信号灯和】非机动车信号灯表】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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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一)绿】灯亮时准许车辆通】行但转弯的车辆不】得妨碍被《放行的直行车—辆、行?人通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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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》 (二)黄灯亮【时已越过停止线【的车辆可以》继续通?行;
! , (三】。)红灯亮时》禁止:车辆通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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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在,未设置非机》动车信号灯》和人行横《道信号灯的路口非】机动车和《行人应?当,按照机动车信号【灯的:表示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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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红?。灯亮时右转》弯的车辆在不—妨碍:被放行的车辆、【行人通行的情—况下可以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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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九条 》 人行横道信—。号灯表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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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一)绿灯亮时准【许行人通过》人行横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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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红灯亮!。时禁止行人进入人】。行横道但是已经进】入人行横道的可【以继续通《。过或者在道》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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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条— 车道信》。。号灯表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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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。 (一)》绿色箭头灯亮时准】许本车?道车辆按指示方【向通行?;
《。
— (二)】红色叉形灯或—者,箭头灯亮时禁止本】车道车辆《通行
! 第四十—一条 方》向指示信《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!、向:上、向右分别表【示左转、直行、右转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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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。十二条 《 闪光警告信号【灯为持续闪烁—的黄灯提示车辆、行!人通行时注意—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!
【 ?第四十三条 道】路与铁路平》。面交叉道口有两【个,红灯交?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!。亮时表示禁止车辆】、,行人通行;》红灯熄灭时》表示允许车辆、【行,。人通行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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