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节 机动!车驾驶人 【 ,     第!十九条  符—合国:务院公安部门—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!的人可?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申请》机动:车驾驶证 》 , , : ,   ? 机动车驾驶证由国!务院公安部》门规定?式样并监制 !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: 学习机动车驾驶应!当先学习道路交【通安全法《律、法规和相关知】识考:试合格后再》学,习机动车驾驶技能】 —  :  在道《路上学?习驾驶应《。当按照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指—定,的,路线、时间进—。。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!车驾驶技能》应当使用《教练车在教》练员随车指》导下进行与教学无】关的人员不得—乘坐教练车学—员,在学习驾驶中有道】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!或者造成交通事【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!。任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一条】  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门应当【对申请机动车驾驶】证的人进行考试对】考试合格的在5【日内核发机动—车驾驶?证;对考试不—合格的书面说明【理由 【。     》第二:十二条 《 机:动车驾?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!本,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! ,     !机动车?驾驶人初次申—领机动车驾驶—证后的1《2,个月为实《习期在实《习期内驾《驶机动车的》应当在车身》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!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!    】 机动?车驾驶?人在实习期内不【得驾:驶公:共汽车?、营:运客车或者执行任】务的警车、消防【车、救护车、工程】救险车以及载有【爆,炸物品、《易燃易爆化学—物品、剧毒》或者放射性等—危险物品的机动车】;驾驶的机动车【。不得牵引挂车—   】  第?二,十三:条  ?公安机关交通—管,理部门对机动车驾】驶,人,的,道,路交通安全》违法行为《除,给予行政处罚外实】行道路交通》安全违法行为—累积记分(以下简称!记分)制度记—分周期为12个月对!在,一个记分周期—内记分达到12分】的由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:部门扣留其机—动车驾驶证该机动】车驾驶人应当按照】规定参加道路交通】安全法律、法—规的学习并接受考】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!以清: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!;考试不合格的继续!参加:学习和考试》   】  应当给》予,记分的?道路交通安全—违法行为及》其分值由国务—院公安部门根—据道路交通安—。全违法行为》的危害程度规—定, :     】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【应当提供记分查【询方式供机动车【驾驶:人查询?。。 ?     第二!十四条?  机动《车驾驶?人,在一:个记分周《期,内记分未达到—12分所处罚款已经!缴纳的记分予以清】除;记?分虽未达到》12分但尚有—罚款未缴纳》。的,记,分转入下一记—分周期 — : ,    机动—车驾驶人《。在一个记分周—期内记分2》次以:上,达到12分的除按照!第,二十三条的规定【扣留机动车》驾驶证、参加学【习、接受《考试:。外还应?当接受驾驶》技能考试《考试合格的记—分予以?。清除:发还机?动车驾驶《证;考试不合格【。的继:续参加学习和考【。试 : 《    《。 接受驾驶技能【考试的按照本人【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!最高:准驾车型考》试 —  :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机动车驾驶人【记分达到12分拒】。不参加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通知的】学,习也: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!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公告其机动车—驾驶:。证停止使用 】 ,   《。  第二十六—条  机动车驾驶】人在机动《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!期内每个《记分周期均未达到】12分的换发10年!有效期?的,机动车驾驶证—;在机动车驾—驶证的1《。。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!分周期均未达到【12分?的换发长《期有效?的机动?车驾驶?证 —     换发机动!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!机动车驾驶证进【行审:验 》 ,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七条 》 机动?车驾驶证丢失、损】毁机动车驾驶—人申请补发的应【当,向公: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提交本人】身份证明和申请材】料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经与【机,动车驾驶证》档案核实后在收【到申请之日起3日】内补发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八条《  机动车驾—驶人在机《动车驾驶证丢失、】。损毁、超过有效【期或者被依法扣留、!暂扣期间以及记分】达到12分》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