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机!动车驾驶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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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符合】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!的驾驶?许可条件的人可【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!。理部门申请机动【车驾驶?证
【 机动—车驾驶证由国务【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!并,监制
】 第》二十条? 学习机》动车驾驶应》当先学习道路交通】安全法律、》法,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!格后再?学习机?动车驾驶技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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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!当按照公《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指定的路【线、时间进行—在道路上学》习机动车驾驶技【能应当?使用教练车在教练】员随车指导》下,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!员不得?乘坐教练车学员在】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!通,安,全违法行为》。或者:造成交通事故—的由教?练员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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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一《条 公安机—关交:通管理部《门应当对申请机动】车驾驶证的》。。人进行考试对考试】合,格的在5日内核发】机动车驾驶证;对考!试,不合格的书面说明】。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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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— 机动车驾驶证的】有效期?为6年本条》例另有规定》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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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【车,驾驶人初次申领机】动车驾驶证》后的12个月为实】习期:在实习期内》驾驶机动车》的应当在车身后部】粘贴或?。者悬:挂统一?式样的实《习标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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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机动车驾驶!。。人在实?习期内不《得驾驶公共汽—车、营运客车或者】执,行任务的警车—。、消防车《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!。车以及载有》爆炸:物,品、易?燃易:爆化学物《品、剧毒或者放射性!等危险物品的机动】车;:驾驶的?机动:车不得牵引》挂车
! ,。。 第?二十三?条 : 公安?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对机动【车,驾驶人的道路交【通安全违法行为除】给予行?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!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!记,分(以下简称记分】)制度记《分周期为《12个?。月对在一个记分【。周期内?记分达到12分的由!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:扣留其?机动车驾驶证—该机动车驾驶—人应当按照规定参】加道路交通安全【法律、法《规的学习并》接受考试考试合格】。的记:分予以清除发还【机,动车驾驶证》;考试不合格—的继续参加学习【和,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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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当给予!记分的道路》。交通安全违法行【为及其?分值由国务院公安】部门根据道路交【通,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!程度规定《
! 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门《。应当提供记分—。。查,询方式供《机动车驾驶人查询】。
! 第二?十,四,条 机动车—驾驶人在一个记【分周期?内记分未达到12】分所处?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!予以清除;记分虽未!达到12分但尚有罚!款未缴纳《的记分?。转入:下一记分周》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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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机动车驾驶人—在一个记《分,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!达到:12分的除按照第】二十三条的规—定扣留机《动车驾驶《证、参加学》习、接受考试—外还应当接受驾【驶技能考《试考试?。合,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!还机动车驾驶—证;考试不合格【的,继续参?加学习?和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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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接受驾驶】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!机动车驾驶证载【明的最高准驾—车型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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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 】机动车驾驶人—记分达到12分【拒不参加《公安机关《交通:管理:部门通知的学习也】不接受考试的由【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公告?其机动车驾驶证停】止使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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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第二十六条 】机动车?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!证的6年有》效期内每个记—分周期均未达到【12分?的换发10年有效期!的机动车驾驶—证;在机动车驾驶】证的10《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!周期均未达到12】分的换发长期有【效的机动车驾—。驶证
】。 换发—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!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应当对机动车】驾驶证进行审验【
【。 , 第二《。十七条 机动【车,驾驶证丢失、损【毁机动?车驾驶人申请补发】的应当向《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提交》本人身份证》明和申?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!。管,理部门经《与机动车驾》驶证档?案核实后《在收到申请之日【起,3,日内补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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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八《条, 机动车驾驶人】在,机动车驾驶证丢【失、损毁、超过有效!期或者被依》法扣:留、暂扣《期间以及记》分达:到1:2分:的不得驾驶》机,。。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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