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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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—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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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—五条 机动车、非!。机动车?实行右侧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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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。 第三十六条 ! 根据道路条件【和通行需要道—路划分为机》动车:道、非?机动车道和》人行道的机动车、】非,机动车、行人实【行分道通行》没有划分《机动车道、非机【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!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!非机动车《和行人?在道路?。两侧通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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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七条 》 道路划设专用【车道的在专用—车道内只准》许规定的《车辆通?行其他车辆不得【进入:专用车道内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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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:十八条 》车辆、行人应当【按照:交通信号通行;遇】有交:通,。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!按照交通警察的【指,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!信号:的道路上《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!。通,的原则下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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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三—十九条 公安【。机关: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!路和交通流量的具】体情况可以对—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】、,行,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!行、禁止通行等措】施遇有大型》群,众性:活,动、大范围施工【等情况需要采—取,限制:。交通的措《施或者作出》与公众的道路交【通活动直接》有关的决《定应:当提前向社会—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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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条 遇有自】然灾害、恶劣—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!通事故等严重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】形采取其他措施【。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!公安机?关交通管《理,部门可以实行交【通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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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—十一:条 有关道—路通行的其他具体】规定由国《务院: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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