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【 道路通行条—件, ,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五条  全国—实行统一的道—路交通信号 【 :    》。 交通信号包括【交,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!、,交通标线和》交,。通警察的《指挥  !   交《通信号灯、交通标】志、交通《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!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!的要求和国家标准】并保持清晰、—醒目、准确、完【好 ?     根!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!。增设、调换、—更新道路交通信号】增设:。、调:换、更新《限制:性的道路交》通信号应《当提前向《社,会公告?广泛进行宣传 】   — , 第二十六条  】交通信号灯由红灯】。、绿灯、黄灯组成红!灯表示?禁止通行《绿灯表?示准许?通行黄灯表示警【示 【 ,   第二十七条】  铁路与道路【。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!设置警?示灯:、警示标志》。或,者安全?防护设施无人—。看守:的铁路道口应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】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! 《。     第二【。。十八:条  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】、损:。毁交通信号》灯、交通标》志、:交通标线 》 《  :。   道路》两侧及隔《离带上种《植的树木或》。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!告牌、管线等应【当与交通设施保持】必要的距《离不得遮挡路灯【、,交通信号灯、交【通标志不得妨碍【安全视?距不得影响》通行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九?。条  道路、停【车,场和道路配套—。设施:。的,规划:。、设计、《建设应当符合道路】交通安全、畅通的】要,求并根据交通需求】及时:。调整 《 《    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!经投入使用的道【路存:在交:通事故频发路段或】者停车场、道路配套!设施存在交通—安,全严重隐《患的应当及时—。。向当地人《民,政府报?告并提出防》范交通事故、消除隐!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!府应当?及时:作出处理《决定  !   第三十—条  道路出现【坍塌、?坑漕、水毁、—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!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!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!损毁、灭失》的道:。。路、交通设施的养护!部门或?者管:理部门应《当设置警示标志并】及时修复 【 ,     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发现前款情—形危及交通》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!志的应?当及时采《取安全措施疏—导交通并通知道【路、:交通设?施,的,养护:部门或者《。管,理部门 》     】第三:十一条  未经许可!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!交通活动《    ! 第三十二条  因!工程建设《需要占用、挖掘道】路,或,。者,跨,越、穿越道路—架设、增设》管线设?施,应当事先征得道路】主管部门的同意;影!响,交通安?全的:还应当征得公安【机,。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!意  】   施工》作业单?位,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!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!在距离施工》作业: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!离处设置明显的安】全警示标志采—。取防护措施;施工作!业完毕?。应当迅速清除道【路上的障碍物—。消除: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!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验》收合格符合通行要】求后方可恢复通【行   !  对未中断—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!。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《门应当加《强交通安全监督检】查维护?。道,路交通秩序 】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三条  !新建:、,改建、扩建》的公共建筑、商业】街区、居住区—、大(中)型建【筑等应当配建—、,增建停车场;停车】泊位不足的》应,当及时改建》或者扩建;》投入使用的停—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!用,。或者:改作他用 —  》  : 在:。城市道路范》围内在不影响—行人、车辆》通行的情《况下政府有关部门】可以施划停车—泊位  !  : ,第三:十四条  学校【、幼儿园、医院、】养,老院门?。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!街,。设施的应当施划人】行横道线设置提示】标志 ?    】。 城市主要道路的】人行道应当按照【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!设置: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