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节 抵押权的实现】
】 第五十三条! 债?务履行?期届满抵押权人未】受,清偿的可以与抵押】人协: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!以拍卖、变卖该抵】押物所得的价款受】偿,;协议不成的—抵押权人可以—向人:民法院提起诉—。讼
! 抵押物折—价,或者拍?卖,、变卖后《其价款超过》债,权数额的《部,分归抵?押人所有《不足部分《由,。债务人清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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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四条】 :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!。债权人抵《押的拍卖、》变卖抵押物所—得的价款按照以下】规定清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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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》 , (一?)抵押?合同:以登记生效》的按照抵《押物登记的先后【顺序清偿;》顺序相同的按照【债权:比例清偿《。;
》
【 (《二)抵押合同—自签订之日起生【效的该抵《押物已登记》的按照?。本条第(一)项【规定清偿;未登记】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!的先后顺序清—偿顺序相同的按【照债权比例清偿抵】押物已登《记的先于未》登记的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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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。五十五条 城市】房地产?。抵押合同签订后土】地上新增的房屋不】属于:抵押物需要拍—卖该抵押的》房地产时可以依【。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!房屋与抵押》。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!新增房屋所得抵【押权:人无:权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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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依照本法—规定以承包》的荒地?的土地使用》权抵押?的或者以乡(—镇)、村企业的【厂房等建筑物—占用: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!抵押的在实现抵押】权后未经法定—程序: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!有和土地用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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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六【条 拍卖划拨的国!有土: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!在依法缴纳相当【于应:缴纳的土地使用【权出让金的款额后】抵押权人《有优先受偿权—
【 , , 第五?十七:条 为《债务人抵押担—保的第?三人在?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!后有权向债》务人追偿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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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八【条 : 抵押?权因:。抵押:物灭: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!的赔偿金《应当作为抵押财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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