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》华人民?共和:国兵役法(》201?1修订)
【
全国!。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—。会,关,。。于修改〈《中华人?。民,共和:国兵役法〉的决定】已由中?。。华,人民共和《国第十一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十三次会【议于2011年【。1,。0月29《日通过现予公—布,自公布之《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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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一届全!。国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: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兵役法》作如下修改
】
一】、将第五条修改为】“,兵役分为现》役和预备《役在中国人民—解,放军服?现,役的称现《役军人;经过登记】预编到?现,役部队、编》入预备役部队—、编入民兵组织服】。。。预备役的或者—以其他形《式服预?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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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二:、将第六条修改【。。为“现役军人和【预,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!法和法律履行公民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!的权利;由于—服兵役而产生的权】利和义务由》本法和其《他相关法律法—规规定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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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将!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!“预备役人员必【。须按照规定参加军】事训练、执》行军事勤务随—时,准备:参军参战保卫祖国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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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第!十一条增《加一款作《为第二款“县级以】上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组织兵役机关】和,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!作,机构负?责组织?实施:征集工作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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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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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将第十二条】第一款修改为“【每年:十二月三十》一日以?前年满十八周—岁的男?性,公民应当《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!被征集的在》二十二周岁以前【仍可以被《征集:服现役?普通高等学校毕业】生的征集年》龄可:以放宽至二》十四周岁”
!
》
,。第三款修改为“根】据军队需要和—本人自愿《可以征集《当,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!前年满十七》周岁未满十八周【岁的公民服现役”】
》
六—、将第十三条—修改为“国家实行兵!役登记制度每年十】二月三十一日以【前年满十八》周岁的男性公民都】应当在当年》六月三?。十日以前按照县、自!治,。县、市、市辖区【的兵役机关的—安排进行兵役登记】经兵役登《记并初步审查合格】。的称应?征公民”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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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增—加一条作为第十【五条“在《征集期间应征公民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!机,关、:团体:、企业事业单位招】收录:用或者聘用的应【当,优先履行服兵役【义务;有关》机关、团《。体、企业事业单【位应当服从国—防和军队建设的【需要支?持兵:员,征,集工作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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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八、将第【十五条改为第十六】条修:改为“应《征公民是维持—家庭生活唯一劳【动力的可以》。。。缓,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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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九、将第十—六条改为第十—七条:。修,改为“应征公—民正在被《依法侦查、起诉、审!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!。、拘役、《管制正在《。服刑的?不征集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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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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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》、将第十七条—改为第十八条修改】为“现?役士:兵包括?。义务兵役制士兵和】志愿:兵役制士兵》义,务,兵役制士兵称义【务兵志愿兵》役制:士兵称士官”
【
!。。。十,。一、将第《十,九条改为第二—十条修改为“义【务兵服现役期满【根据军队需要和本】。人自愿经团》级以上单《位批准可以改为士】官根据军队需要可】以直接从非军—事部门具有》专业技能《的公民中招》收士官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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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“士: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!度,士官:服现役的期限一【般,不超过三十》年,年龄不超过五—十,五周:岁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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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“士:官分级服现役—的办法和直接—从非军事《部门招收士》官,的办法由国务院、】中央军事委员—。会规:定”:
,。
【
:十二、将《第二十条改为—第二十一条增—加一款作为第二款】“士兵退出现役的】时,间为: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!令之日”
】
》
十:三、将第二十一【条改为?第二十二《条,第二款?修改为“退出现【役的士兵《。由部:队确定服预备役的】自退出现役之日起】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!县、自治县、市、】。市辖区的《兵役:。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!”
》。
《
十?四、将第《二十二条改为—第二十三条》修改为“依照本法第!十三:条规定?经过兵?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!被征集服现役的【办理士兵预备役【登记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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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《将第二十《三,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!改为“士兵预备役的!年龄为十八》周岁至三十五周【。岁根据需要》可以适?当延长具体办—法由国务院、中【央军事委员会规定】”
【
?
十六、将第二十】四条: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二!款修改?为“第一《类士兵预备役包【括下列?人员
】
“(一)】预编到现役部—队的预?备役士兵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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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“(二)编入预备!役部队的《预备役士兵;—
!
,“,(三)经过预备役登!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!的人员?”
《
第】。。三款修改为“第【。二类士兵《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!
》
“(【一)经过预备役【登记编入《普通民兵《组织的人员;—
,
—
:
“:(二)其他》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!服士兵预备役—的人员”《
:
:
》
第四款修改为【“预备役《士,兵达到?服预备役最高年【。龄的退出预备役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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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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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》将第二十五条改【为第二十六条修改】为“现役军官由下】列人员?。。。补充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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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—一)选拔优》秀士兵和普通高【中毕业生《入军队?院校学习毕业的学】员;
】
?
“(二)选拔普通!高等学校毕业—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!优秀毕业生》;
】
“《(三)直接提升具有!普通高等学校—本科以?上学历表现》优秀的士兵;
】
【
“(四)改任现】。役军官?的文:职干部;
—
】“(五)《招收军队《以外: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!他人员
—
?
“战时【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!、征召的预备役军官!和非:军事部门的人—员中直接任命—。军官”
】
,
十》八、将?第二十九《条改为?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!为“退出现役转入预!备役的?军官退出现役确定】服军官预备役—的士兵在到达安【置地以后《的,三十日内到当地【县、自治县》、市、市辖》区的:兵役机关《办理预备役军官登】记”
》
?
《第,。。二款修改为》“选拔担任预备役】军官职务的专职人】民武装干部》、民兵干部、普【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、!非军事部门的人【员由工作单》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!县、自治县》、市:、市辖区的兵—役机关报请上级军】事机关批准并进行登!记服军官预备—役”
】。
十》九、将第三》十一:条,改为:第三十二条修改为“!学员完成《学业考?。试,合格的由院校发【给毕业证书》按照规定《任命为现役军官【、文职干《部或者?士官”
《
【
,。
二十、将第三十】二,条改为第三十三【。条修改为“学员学完!规定:的科:目考:试不合格的由院校发!给结业?证书回入学》前户:口所在地;就—读期间?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!移手续的可》以回父母现户口所】在地由县、自治县、!市、市?辖区的人民政府按】照国家有《关规:定接收安置”
【
】
二十一、将第三十!。三条改为《第三十四条修改【为“学员因患慢【性病或?者其他原《因,不宜在军队》院校继续学习经批】准退:学的由院《校发给肄业证书回】入学:前户:口所在地;就读期间!其父母已办理—户,口迁移?手续的可以回—父母现户口》所在地由县》、自治县、市、市】辖,区的人民政府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!置”
》
《
二《十二、?将第三十四条—改为第三十》五条修?改为“学员被开除】。学籍的回入学前户】口所在地;就读【期间其父母》已办理户口》迁移手续的》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!在地由县《、自治县、市、【市辖区的人民政府】按,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办理”—
》
二—十三、?增,加一条?作为第三十六条“】军,队根:据国防?建,设的需?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!学校招收、选拔培】养国防生国防生在】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!奖学金待遇应当【参加:军,事训练、政治—。。教,育履行国《防生:培,养协议规定》的其他义务;毕业】后应当履行培—养,协议到军队服现役】。。按照规?定办: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!役军官或者文职干】。部,
:
【
“:国防生在校》学习期间按照—有关规定不宜—继续作为《国防生培养》但符合所在学—校普通生培养—要求的经军队有关部!门批准可以转—为普通生;》被开除学籍或—者作退学《处理的?由所在学校按—照国家?有关:规,定办理”
!
二十【四、将第三十六条改!为第三十《八,条修改为“》民,兵是:不脱产的群》众武装组织》是中国人民解放军】的,助手和后备力量【。
!
“民兵的任务是
!
】
“(一《)参加社会》主义现代化建设【;
】
“(二—)执行战备勤务参加!防,卫作战抵抗侵—略保卫祖《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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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》
“(三)为现役部!队补充兵员》;
》
》
“(四)协助维】护,社会秩序《参加抢险救灾”【
【
二《。十五、将《第,。三,十七条改为第三十】九条修改为“乡、】民族乡、镇、街道和!企业事业《单位建立民兵—组织凡十八》周岁至三十》五周:岁符合服兵役条件】的男性公民》经所:在地人?民政府兵役机关确】定编入民兵组织的】应当参加民兵组【织
—
:
“根据需【要可以吸收十—八周岁以上》的女性公民、三十五!周岁以?上的男性公》民参加民兵组织
】
】
“国家《发,。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!内的民兵《不得:脱离民兵组织—;未经所在》地的县、自治县【、市、?市辖区人民政府兵】役机关批准》不得离开民兵组织】所在地”
—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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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、将—。第三十八条》改为第四十条修改】为“民兵组织—分为基干民兵组织】。和普通民兵组织基】干民兵组织是民兵】组织的骨干力量【主要由退出》现役的士《兵,以及经过《军事:。训练和选定》参加:军事训?练或者具《有专:业技术特《长的:未服过现役的—人员组成基干民【。兵组织可《以在一定区域内从若!。干单位抽《。选人员编组普—通,民兵组织由符—合服兵役条件—未参加基干》民兵:。组织的公民按照地】域或:。者,单位编组”》
》
,
,
二十七—、将第三十九条改】为第四十一》条修改为《“预:备役士兵《的军事训练在—现役部队、预备役部!。队、:民兵组织中进行或】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!。进行
》
《。
“未服过【现役预编《到现役部队、—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!入基干?民兵组织《的预备役士兵在十】八周岁至二十四【周岁期间应当参加】三十日至《四十日的《。军事训练《;,其中专业技术兵的】训练时间按照—实际需要《确定服过现役—和受过军《事训练的预》备役士兵《的复习训练以—及,其他预备役士—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!央,军事委员会》的规定?进行”
【
?。
:
二十八、将第四】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!修改为“《预,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!期间:应当参加三个月【至,。六个月的军事训【练;预编到现—役部队和在预备【。役部队任职》的参加军事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!延长”?
,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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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二十九、将第四】十二条改为第—。四十四?。条修改为“预备役人!员,参加军事训练、执行!军事勤务《。的伙食、交》通等补助《费,用按:照国家有《关规定执行预—备役人员是机关【、团体、企业—事业: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!工的:参加军事训》练、执行军事—。勤务期?间其所在单》位应当?保持其原有的—工资、奖金和—。福利待遇;》其他预备役人员参】加军事训练、执【。。行军:事勤务?的误工补贴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执行”
!
:
》
:三十、将第》四十八条改为—。第五十?条第二项修改为“】预备役?。人员:、国防生随时—准备应召《服现:役在接?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!指定:。。的地点报到;”
!
《
第四—项修改为“》交通运?输部门应《当优先运送》应召的预备役人【员、国防生和—。返,回部:队的现?役军人”
!
三十【一、将第四十九条改!为第五?十一条修改为“战时!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!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!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!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!民服现役可以决【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!期限”
》
?
?。
三十二》、增加?一,条作为第五十三【条“:国家:保障现役军人享有】与其履行《职责相适应的—。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!应,当,与国民?经济发展相协调【与社会进步相适【应,
】
“军官实行职务!军衔等级工资制【士官实行军衔—级别工?。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!制生:。活,。待遇现役军人—享受规定的津—贴、补贴和奖励工资!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!。正常增长机》制,
:
“!现役军人《。。。享受规?定的:休假:、疗养、医疗、住房!等福利待遇国家根】据经济社会发展水】平提高现役》军人:。的福利待遇
】
【“国家?实行军人保险—制度与?社,会保险?制度:相衔接军人》服,现,役期间享受规定的】军人保险待遇军【。。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!。家有关规定接—续养:老、医疗《、失业等社会保险】关系享受相应的【社会保险待遇现役】军人配偶随军未就】业期间按照国—家有关?。规定享受相应的【保障待遇”
!
《
:三十三、增》加一条作为第五【十四条“国家—建立健全以扶持【就业:为主自主就》业、安?排工:作、退休、供养以及!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!方式相结合的—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!度”
】
三十四、增!加一:条作为第五》十五:条“:。现役军人入伍前【已被:普通高?等学校录取或者【是,正,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!的学生服役》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!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!年,内允许入学》或者:。复学并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享受》。奖,学金:、助学金和减免学】费等优?待;入学或者复【学后参?加国:防生选拔《、,参加国家组织的农】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!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!军官人选《选拔的优先录取
】
【
“义务》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!年的士官入伍—。前是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!业单位工《作人员或者职—工的服?。役期间?保留:人事关系或者劳动】关系;退《出现役后《可以选择复职复工】。
?
,
?。
?“义务兵和士—。官服现役期间入伍】前,依法取?。得的农?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!当保留”
》
》
,
?三十五、将第五十一!条改为?第五十六《条修改为“现役【军人残?。疾军人退出现役【军人烈士、》因公牺牲、》病故军?人遗属?现,役军人?。家属应当受到社【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!社会的优待军官、士!官的家属随》军、就?业、工作《调动以及子女—教,育享受?国家和社会的—优待:”,
—
《三十六?、将第?五十二条《、第五十三条、第】五,十七条改《为第五十《。七条修?改为:。。“现役军人因—战、因公、》因病致残的按照国】家规:定评定残疾等—级发给残疾军人【证享受国家规定【的待:遇和残?疾抚恤?。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!现役:的残疾军人由—所在部队按照规【定发给残疾抚恤【。金
】
“现》役,军人因?战、因?公,、因:病致残的按照国家】规定的评《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!工作、供养、退休等!方式妥善安置—有劳动能力的—退出现役的残—疾军人优先享—受国家规定》的残:疾人就业优惠政【策,
?。
“残!疾军人、患》慢性病的《军人退出《。。现役:后由安置《地的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《政府按照国务院【、中央军事委—。员会的有关》规定负责接收安【置;其中患过慢性】病旧病复发需要【治疗的?由当地?医疗机构负责—给予治疗《所,需医疗和生活费【用本人经济困难的】按照国家规定—给予补助
—
【
“现役《军人、残《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!、博物馆、展览馆】、名胜古迹》享受优待《;优先购票乘坐境内!运行的火车、轮船、!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!机;其中残疾军【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!正常:票,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!内公共?汽车、电车和轨道】交通工具《义,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!信免费邮递》。”
】
三十七、【将第五十《四条改为《第五十八条修改为】“义务兵服现役【期间其家庭由—当地人民政府给【予优待优待标准不】低于当地平》均生活水平具体办】法由省?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人民【。政府规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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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,
,
,三十八、将第—五十五条改为第五】。十九条修改为“现】役,军,人牺牲、病故—。由国家?发给:其遗属一次性—抚恤金;其遗—属,无固定收入不—能维持生活》或者符合国家规【定的其他条》件的由国《家另行发给定期【抚恤金”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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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,。
三十九、将第五】十六条改为第六十】条,修改为?“,义务兵退出现役按】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!金由安置地的县级】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《。接收根据当地—的实际情况可—以发:给经济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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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“义务兵退》出现役安置地的县】级以:上地:方人民政府应—当,组织其?免,费,参加职业《教育、技《能培训经考试考核】合格的发《给相应的学历证【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】并推荐就业退出【现役义?务兵:就业享受《国家扶持优惠—政,策
《
【“义务兵退出现役】可以免试进入中【等职:业学校学习》。;报考普通高等学】校以:及,接受成人教育的【享受加分以及其【他优惠政策;在【国家规定的》年限:内考入普通高等学】校或者进入》中等:。。。职业学校学习的【享受国家发》给的助?学金
—
“义务!兵退出?现役报考公务员【、应聘事业单位职位!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!视为基?层工作经历》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!录用:或,者,聘用
《
》
?“服现役期间—平时:荣获二?等功以上奖励或者】战时荣?获三等功以上奖【。励以及属于烈—士,子女和因战》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!八级残疾等级的【。义务兵退《出现役由安》置,地的县级以上—地方:人民政府《安,排工作?;待:安排工?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!府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发【给,生活补助费;本【人自愿选择》自主就业《的,依照本条《。第一款至第四款规】定办理?
】
“国家根—据经济社会发展水】平适:时调整退役金—的标准退出》现役:士兵:安,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!地,方各:级,人民政?。府共同负《担”
!。
四《。十、将第《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!一条修?改为“士官》退出现役服》现役不满十》二年的?。依照本法第六十【条规定的《办法安置《
【
:。
“士官退出现【役服现役《满十二年的由安置】。地的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》。。安,排工作;待安排工作!期,间由当地《。人民政?府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!助,费;本人《自愿选择自主—就业的依照本法【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!四款的规定办理
】
?
:
“士—。官,服现:役满三十《年或者年满五十【五周岁的作》退休安置《。。
》
》“士官在服现—役期间因战、因公、!因病:致残丧失工作能力】。的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安置”】
《
《。
四十一》、增加一条作为第六!十二条“士》兵退出现役安置【的具:。。体办法由《国,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!会,规定”
—
?
四十—二、将第《五十九条改为第六】十三条修改》为“军?官退出现《役国家采取转—业、复员《、退休等办法予以妥!善安置作转业安【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!行计划?分配:和,自主择业相结合的】方式安置;作复【员安置的按》。照有关规定由安置】地人民政府接收安】置享受有关就—业优惠政《策;:符合退休条件—的退出现役后按【照有关规《定作退休《安置
《
—
“军官在服现役!期间因战、因—公、因病《。致残丧失工》作能力的按》照国家有《关规:定安置”
】
《
四十三、增加一!条作为第六十四【条“机关、团—体、企业事业—单位:有接收安置退—出现役军《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!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!工时:同等条件下应—当优先招收》录用退出现役军人】;对依?照本法第六十条【、第六十一条、【第,六十:三,条规定安排工作【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!。按照:国家安置任务和【。。要求做好落》实工作?
【
“军》人服现役《年限计算为》工龄退出现役—后与所在单》位工作年限累计计】。算
!
“国家鼓励和】支持机关、团体、企!。业事业?单位接收安》置退出现役》军,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!国家规?定享受税收优惠等】政,策”:
】
四十《四、:。将,第六十条改》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!“民兵、《预备役人员因参战】、参加军事训—练,、,。执行:军事勤?务牺牲、致残的【学,生因参加军事训练】牺牲:、致残的《由当地人民政府【依照军人抚恤优【待条:例的:有,关规定给《予抚恤?优待”
《
,
】四十五、将第—六十:一条改?。为第六十六条第一】款,第三:项修改为“》预备役人员》。拒绝、逃避参加军】事训练、执行—军,事勤:务和征召的”
】
】第二:款修:改为:“有前?款第二项行为拒不】改正的不得》录用为公务》员或者参照公—务员法管理》。的,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!出国(境)或者升】学”
—
,
》增加一?。款作为第三款“国防!生违反培养协议规】定不履行相应义【。务的依?法承:担违约责任》根据情节由所—在学校?作退:学等处理;》。毕业后拒绝》。服现役?的依:法承:担,违约:责任并依照本条【第二款的规定处理”!
,
【
将第三款—改为第四款》修改为“战时有本】条第一款第二项、第!三项:或者第三款行—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”
!
?
:
,
四:十六、将第六十二条!改,为第:六十七条增加一款作!为第二款“现役军人!有前款行为被军队】除名:、,开除军?籍,或者被依《法追究刑《。事责任的不》得录用为公》务员或者《。参照:公务员法管理—。的工作人员两年内】不,。得出国(《境)或者升》学”:
?
四十!七、将第《六十三?条改:为第六十八条修改】为“机关《、团体、企业事【业单位拒《绝,。完成:本法: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!的阻挠公民履行【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!、安置?退出现役军》人,的或者?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!行为的由县级—。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】。并可以处以罚—。款;对单《位负有责任的领【。导人员、直接负【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《员依:法予以处罚”
【。
!四十八、增加—。一条作?为,第七十一《条“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政【。府对违反本法的【单位和?个人的处罚由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【兵役机关会》同行政?监察:、公安?、民政、卫生—、教育、人力资源】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具!体办理”《
,
,
《
?
四十九、将—。第六:十七条改为第七十】三条修改《为“中国《人民解放《军,根据需?要配备文职干—部本法有关》军官的?规定适用于》文职干部《”
—。
,。
此外将第五!章章名修改为“【军队院校从》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!员”;第八》章章名修《改,为“普通《高等学校和普通【高中学生《的军事训练”;第】十章章名修》改为“现役军人【的待遇和《退出现役的安—。置”;第十》一章章名《修,改为“法律责任”;!第二十六条》、第:四十三条、第四十】四条、第四十六【条中的?“高等院校”修改】为“普通高等学【校”;第三十条中】的“军事院校”【修,改为:“军队院校”;第】四十:。五,条、第四十六—条中的“高级中【学”修改为“—普通高中《”;第四十五条【中的“相当于—高级中学的学校”修!改为 “中等—。职业:学校”;第六十五】条中的“行政处分】。”修改为“处—分”并对条》文顺序作相应调整
!
,
本!决定:自公布之日》起施行
【
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兵役【法根据本决》定作相应修改—重新公布
—
:
(【1984 》年,。5月:31日第六届—全国: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!会议:通过1984年5】月31日中华人民共!和国主席《令第:十四号公布》根据199》8年12月29日】第九届全《国人民代表》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六:次会:议关:。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兵役法》〉的决定《第一次修正根据2】。。009年8月2【。7日第十《一届: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:委员会第十》次,会议关于修改部【分法律的决定第【二次修?正,根据:2011年》。10月29日第十一!届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:。员会第二十三—次会议关于修改〈中!。华人民共和》国兵役?。法,〉的:决,定第三次修正)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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