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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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百【五,十九条 违反本法!规定擅?自设:立保:险公司、《保险资?产管理?公司或者非》法经营商《业保险业务的—。由保险监《督管理?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!法所:得并:处违法所得》一倍以上五倍—以下的罚款;没【有违法所得或者【违,。法所得?不足二十万元的【处,二十万元以上一【百,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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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六十条 违反!本法规定擅》自设立保险专业代】理机构?、保险经纪人或【者未取得经》营保险代理》业务许可证》、保:。。。险经纪业《务许可证从事—保,险代理业务、—保险经纪业务的由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!以取缔没《收,违法所得并处违法】所得一倍《。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!;没有违法所得或】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!元的处五万》。元以上三十万—元,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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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【六,十一条 保险公】司违反本《法规定超出》批准的业务》范围经营的由保【。。险监督管理》机构责令限期—改,。正没收违法所得并】处,。。违法所?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!的罚款;没有—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!。得不足十万》元的处十《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逾期不改正或者【。造成严重后》果的责令停业整顿】。或者吊销业》务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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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六十【二条 保》险公:司有:本法:第一百?一十六条规定行【为,之一的由保险监督】管理机构责令改正】处五万?元以上三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。重的限?制其业务范围、责令!停止接受新业—务或者吊销业务许】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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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?六十三条 保【险公司违反》本法第八《十四条规定》。的由保险监督管【理机构责令改—正处一万《元,以上十万《元,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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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六十【四条 保险公司】。违反本法规》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保险监督管理机】构,责令改正处五—万,。元以上三十万—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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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:(一:)超额承保情节严重!的;
】 ? (二)为!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】承保以死亡为给【付保:险金条件的保—。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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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百六《十,五条 ? 违反本《法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保险监督】管,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五万元以上三十】。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情节严重》的可以限制》其业务范围、责令】停止接?受新业务《或者吊?。。销业务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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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一:)未按照规定—。提存:保证金或者》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!的,;
【 】(二)未按照规定提!取,或者结转各》项责:任准备金的;
!
【 , (三)未按照!规定缴纳保险保障】基金或?者提取公积》金的;
《
!。 (四)【未按照?规,定办理再保》险的:;
】 —。 (五)未按照【规定运用保险公【司资:金的;
! 【 (六)《未经批准设立—分支机?构或:者代表机构》。的,;
】 《。 (七)—未按照?规定申请批准—保险:条,款,、保险费率》的
?
】第一:百六十六条》 保?险代理机构、保险】经纪人?有本法第《一百三十一条规定】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!督管: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五万元?以上三十万元以【。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!。的吊销业务许可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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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一百六十七!条 ?保险代理机构、保】险经:纪人:违反本?法规定有《下,列行为之一》的由保险监督—管理机构责》令改正处二万元以】上,十万元?以下的?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:责,令停业整顿或者【吊销业务许可证
!
【 (一【),未按照规定缴存保】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!。任保险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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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二)《未按照规定设立专】门账簿记载业—务收支情《况的
《
《 《第一:。百六十八条》 保险专业代理】机构:、保:险经:纪人违反本法规【。定未:经批准?设立分支机构—或者:变更组织形式的由】保险监督管理—机构责令《改正处一万》元以上?五,万元:以下的罚款
!
: : 第一百六十九条! 违反本法规定】聘任不具有任职【资格、从业资格的人!员,的由保险监督管【理机:构责令改正处—二万元以上十万元】以下的罚款
!
: 第一百七十!条, :。违反本法规》定转让、《出租、出借业务许】可,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!机构处一万元以【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!;情节严重的责令停!。业整顿或者吊销业】务许可证
】
?。 , :第,一百七十一》。条 违反本法【规定有下列》。行为之一的》由保险?监,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一万》元以上十万》元以下的罚款—。
】 》 (:一)未按照》规定报送或者保管】报告、报表、文【件、资料《的或者未按照规【定提:供有关信《。息、资料的;
!
—。 ? (?二,)未按照规》定报送保险》条款、保险费率【备案的;
—
】 ? (三)未按—。照规定披露信息的
!。
— , :第一:百七十?二条:。 违反本法规定有!下列行?。为之一的由》保险:监督管理机》构责令改正处十【万元以上五十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?的可以限《制,其业务范围、责令】停止:接受新业务或者【吊销业务许》可证
—。
! (一)编制或者提!供虚假?。的,报告、报表》、文件、资》料的;
】
— (二)拒【绝或者妨碍》。依法:监督检查的;—
— — ,。 (三?)未按照规定—使用经?。。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!。。条款:、保险费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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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七十三条 保!险公司、保》险资产管理》公,司、保险《专业代?理机构、保险—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!的,保险监督《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!本法第一《百六十一条至第一】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!该,单位给予处罚外【对,其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》他直:接,责任人员给予警【告并:。处一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情节严重的撤销任】职资格或《。者,从业资?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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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七十四条 】个人保险代理人违】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!监督管理《。机构:给予:。警,告可以并处二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处二万—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!罚款:。并可以吊销其资【格证:书
! 未取《得合法?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!保险代理活动—的由:保险监?督管理机构》给予警告《可以并处二万—元以下的《罚,款;情节严重的处二!。万,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的罚【款
! , 第:一百七?。十五条 》外国:保,险机构未经国务院保!险监督管理机构批】准擅自在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境内设立【代表机构的》由国务院保险监督】管理机构予以取【缔处五万元以上【三十: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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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国:保险机构在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!构从事保险》经营活动的》由保险监督管理【机构责令改正没收】违法:所得并处违法所得】一倍以上五倍—以下:的,罚款;?没有违法所得或者】违法所得《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!十万元以上一百万】元以下的罚款;对其!首,席代表可以责令【撤换;情节严—重的撤?销其代表机构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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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一百七十六条— 投保《人,、被保险人或者受】益人:。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!保险诈骗活动—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》予行政?处罚
》。
》 ? (一)投【。保人故意虚构保【险,标的骗取保》险,金的;
! : (二】)编造?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!或,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!因或者夸大损—失,程度骗取保险金【的;
】 】(三)故《。意造成保《险,。事故骗?取,保险: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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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保险事故的鉴!定人、评估》人、证?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!证明文件为》投保人、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】人进行?保,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!照,前款规定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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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一:百七十七《条 ?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!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!。民事责任《
】 第一百》七十八条 —拒绝、阻碍》保险监督《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!员依法行使监—督检查、调查职权未!使用暴?力、威胁方法的依法!给予治?安管理处罚》
— ? 第一?。。百七十九条》 违反法》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情节严重的【国务院保险》监督管理机构可以】禁止有关责任人【员一定期限》直至终?身进:入保险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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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一百:八十条 保—险监督管理机构从】。。事监督管理工—作的人?员,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的依?法给予处分
】。
【 ? ,(一)违反规定批】准机构的设立的;】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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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?二)违反规定—进行保?险条款、保险—费率审批的;
!。。
【 (三)【违反规定《进行:现场检查的;
【。
】 (四【)违反?规定查?询账户?或者冻结资金的【;
?。
《 《 (五)【泄露其知悉的有关】。单,位和:个人的?商业秘密的;
!
,
】 (六)违反规】定实施行政处罚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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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七)滥用职【权、玩?。忽职守的其他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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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八十一条 》 违反?本法规定构成—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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