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七:。章 法律责任—
】 第》一,。百五十九条》 违反本》法规定?擅自设立保险—公司、保险资产管理!公,司或:者非法经《营商业保《险业务的由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】予以:取缔没收违法所【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!以上五倍以下的【罚款;没《有违法所《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足二十万—。元的处二十万—元以上一百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
!。 ,第一百六十条 【 违反?本法规?定,擅,自,。设立:。。保险:专业代理机构、保险!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!。营保险代理》业务许可《证,、保险经纪》业务许可证从事【保险代理业务、【保险经纪业务—。的由保险监》督管理机构予—以取:缔没:收违法所得并处违】。法所得?一倍以上五倍以【下,的罚款?;没有违法所—得或者违法所得不】足五万?元的处五万元以上】三,十万元?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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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一百六十一条 】 保险公司违—反,本法规定《超出批准的业务【范围经营的》由保险监督》管理:机构责令限期—改正没收违法所得】并处:违法所?得一倍以《上五倍以下的—罚款;没有违法所】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足十万元的处】十万元以上五十万】元以:。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!或者造?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!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!许可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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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—六十二?条 保险公司【有,。本法第一百》一,十,六条规定行为之一】的由保险监》督管理机构责令【改正处五万》元以:上三十万元》。。以下:的,罚款;?情节严?重的限制其业务【。范围、责《令停止接《受新业务或》者吊销?业,务许可证
》
》 第一—百,六,十三条 》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!八十四条规定的由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!令改正处一万元以】上十万元以下的【罚,款
【 ? 第一百《六十四条 保险公!司,违,反本法?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保险《监督管理机构责令】改正:处五万元以上三【十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
【 (!一)超额承保—情节严重的;
】
?
— (二)—为无民?事行为能力人—承保以死亡为—给,付保险?金条件的保险—的
! 第?一百六十五条— , 违:反本法规定》。有下列行为》。之一:。的由:保险监?督,管理机构《责令改正处五万【元以上三十万—元以下?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可以限制《其,业务范围、责令停】。止接:。受新业务或》者,吊销业务《许可证
《
— (】一)未按照规定【提存保证金或者【违反规定《动用保?证金的;
—
】 (二—。)未:按照规定提取或【者结转各《项责任准备金的【;
—
— (三》)未按照规定缴纳保!险保障基《金或:者提取公积金—的;
! ? : (四)未按照规!定办理再保》险,的;
?
?
,
— ?(五)未按》。照规定?运用保险《公司:资金的;
》
】 (六【)未经批准设立分】支机构或者代表机】构的;
! : (【七)未按照规—定申请批准保—。险条款?、保险费率的—
《
—第一百六十六—条, 保险代理机构】、保险经纪人有【本法第一《百三十一条》规定行为之一的由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!令改:正处:五万元以《上三十万元》以下的罚《款;情节严重的吊】销,业务许可《证
《
:
?。。 第一百六—十七条 《 保险代理机构【、保险经纪人违反本!。法规定有《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保险】。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!正处二万元以上【十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;情节严重—的责令停《业,整顿或者吊销—业务许可证
!
— (一—)未按照规定缴存】保证金或者》投保职业责》任保险的《;
《
】 (二)未按照!规定设立《专,门账簿记载》业,务收:支情况?的
》。
—第,一百六十八条 【 保险专《业,代理机构、保—险,经,纪人违?反本法规定未—经批准设立分支【机构或者《变,更组织形式的由【保险:监督管理机构责令】改正处?一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的《罚款:。
! 第一?百六十九条》 :违反本法《规定聘任不具有【任职资格、从—业资格的人》员的由保险监督管】理机构责令》改正处二《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【。
第一百】七十条 》违反本法规》。定转让、出租、【出借业?务许:可证的由保险监【督管理机构处—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情节严重—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!吊销业务许可证【
】 第一《百七十一条 违】反本法?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保险监督管【理机构责令限期改】正,;,逾期不改正的—处一万元以上十万】元以下的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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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一)未按照!规定报送或》。者,保管报告、报表、文!件、资料的或者【未按:照规定提《供有关信《息、资料的;
【
【 》 (二)未按照规】定报送保险条款【、保险费率备—案,的;
【
【。 , (三)未》按,照规定披露信—息的
! : 第一百七十—二条 ? 违反本法规定有】下列:行为之?一的由保险监督【管理机构责令改【正处十万元以—上五十?万元以下《的罚款?;情节严重》的可以限制其业【务范围、责令停【。止接:受新业务《或者吊销业务许可】证
:
! : (?一)编?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!告、报表、文—件、资料的;
【
! 《(二)拒绝或者妨碍!依法监督检查的【;
】 (】三,)未按照规定使用经!批准或?者备案的《保险条?款、:保,险费率的
!。
第一百】七十三条《 保?险公司?、保险资产》管理公司、保险专业!代理机构、保险经纪!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!险监督管理机构除】。分别:依照本法《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!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!对该单?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给予》警告并处一万元以】上十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情节严》重的撤销任职—资格或者《从业资格《
】 第一《百七十四条》 个人保险代理】人违:反本法规定的—由保: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!警告可以《并处二万元以下的】。罚款;情节》严,重的处二万元以【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!并可以吊销》其,资格证书
【
》 未取《得,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!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!由保险监督》管理机构《给予警告可以—并处二万元》以,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,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!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】。 , 第一百》七十五?条 外国保险机构!未经国务院保险监】督管理机构》批,。准擅自在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境内设立代表】机构的?由国务院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】予以取缔处五万元以!上三十万元以下【的罚款
》
】外,。国保险?机构在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境内《。设立的代《表机构从事》保,险,经,营活: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!机构责令《改正没收违法所【。得并处违法》所得一倍《以,上,五倍以下的罚款;】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!法所得?。不足二十《万元的处二》十万元以上一百【万,元以:下的罚款;对其【首席:。代表可以责》。令撤换;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】代表机构
【
?。 ? 第一百七》十六:条 投《保人、被保险人或者!受益人有下列行为】之一:进行保险诈》骗活动?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给予:行政处罚
》
— 《 (一)投保人!故,意虚构保险标的【骗取:保险金?的;
! ? ? (二?)编造未《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!。者编造虚假的—事故原因或者夸大】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!的;
】 : : ? (三)故意造【成保险事故骗—取保险金的》
》
? , ,。保险事?故的鉴定人》、评估人、证明人】故意提供《虚假的证明文件【为投保人《、,被,保险:人,或者受益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!。。条,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!。。予处罚
】
》第一百七十七—条 ?违反本法规定给【他,。人,造成损害的依法承】担民事责任
【
?
第—一百七?。十,八条 拒绝、阻碍!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!其工作人员依法行】使监督检《查、调查职权未使用!暴力:、威胁方法的—依法给予《治安管理处罚
【
【 第一百七十【九条 违反法【律、:行政法?规的规定情节严【重的国务《院保险监督管—理机构可《以禁止?有关责?任人员一定》期限直?至终身进入保险业
!
【 第一百八十【条 ?保险监督管理—机构从事监》督管理工《作的人员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依法给予处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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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(一)?违反规定批》。准机构的设立的;】
,
,
! (二)—。违反规?定进行保险条款【、保险费率审批【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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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 (三)【违反规定进》行现场检查》。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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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。。。四,)违反规定查询账户!或者冻?结资金的《;,
— ,。 《 (五》),泄露其知《悉的有关《单位和?个人的商业秘—密的;
《
— (】六)违反《规,定实施行政处罚的;!
?
【 (七—)滥:用职权、玩忽—。职守:的其他行为
】
《 : ,。第一百八十一条 】 违反本法》规,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?责任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