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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章 法律】责任 《 》     第一百五!十九条  违反【本法规定擅自设立】保险公司、保险资产!。。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!营商业保险业—务的由保《险监督?管,理,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!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!一倍:以上:五倍以下的罚款;】没有:违法所得或》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!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!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!款,   】  第一《百六十条  违【。。。。反本法规《定擅自设《。立保险专业代—。理机构、保》险经纪人或者未【取得经营保险—代理业务许可证、】保险经纪业》务许可证《从,事保险代理业务【、,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!险监督管理机构【予以取缔没收—。违法所得并处违法】所得一倍以上五倍】以下的罚《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!者违法?所得不足《五万元的处五—。万元以上三十—。万元以下的》罚款:。    ! 第一百六十—一条 ? 保险公司违反本法!规定超出批准的【业,务范: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!管理机构责令—限期改正《没收:违法所?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!以上五倍以》下的罚款;没有【违法: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!足十万元的处十万】元以上五十万—元,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!正或:者,造成严重后果—的责令停《业,整顿或者吊销—。业务许可证 !     第一百!六十二条  保【。险公司有本法—第一百一《十六条规定》行为之一的》由保险?监督:管理:机构责令改正—处五万?元,以,上三十万《元,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《重的限制其业务范】围、责令停止接受】新业务或者吊销业】务许可证 — :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,六,十三条  保—险公司违反》本法第八十四条【规定的由《保险监督管》理机构责令》改正: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的罚款 【   —  :第一百六十四条【  保险《。公司:违反本法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【保险监督管》。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五万元以上三十】万,元以下的罚款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超额【承保情节严重的【;, , :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二?)为无民事行为能】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!付保险金条件—的保险的 【     【。第,一,百六十?五条  违反本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保险监督管】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!万元以上三十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!其业务范围、责令】停止接受新业—务或者吊销业务许】可证 《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未】按照:规定提存保》证金或者违反规定】动用保证金的; 】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(二)?。未,按照:规定: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!任准备金的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》)未按照规定—缴纳保险保障基【金或者提取公积金】的; 》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未】按照规定办》理再:保险的?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未按!。照规:定,运用保?险公:司资金的; 】 :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未经批准设—立分支机构或者代】表机构的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七)《未按照规定申请【批准保险条款、保】险费率的 】     第一百!六十六条  保险】代理机构、保—险经纪人有本法第】。一百三十一条规【定行为之《。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!机构责令改》正处五万元》以,上三:十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情?。节严重的吊销业务】。许可证 】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六十七条  保险!代理机构、保—险经纪人违》反本: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:由保险监督管—理机构责令改—正处二万元以上十】万,。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《。严重的责《令,停业整?顿或者吊《。销业务许可证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:未按照规定》缴存保证金或者投】保职业责任保—险的;? ,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未】按照规?定设立专门账簿记】载,业务收支情况的 ! :  ?   第《一百六十八条  】保险专业代理机【。构、保险经纪人违】反,本法规定未经批准】设立分支机》。构或者变更组—织形:式的由?保险:监督管理机构责【令改正处《。一万:。。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的罚款 ! 《  :  第一百六十九】条  违反》本法规定《。聘任不?具有任职资格—、从业资格的—人员的?由,保,险监督管理机构【责令改正处二万元】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的罚?款 —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七十条  违—反本法规《。定转让、出租、【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!保,险监督管理机构处】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!。下的罚?款;情?节严重的责令—。停业整顿或者吊销】业务许可证 】 ?    第一百七十!一条  违》反本法规定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》由保险?监,督管理机《构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?改正的?。处,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未按—照,规定报送《或者保管报告、报表!、文件、资料的或者!未按照规定提—供有关?信息、资料的;【 —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二)未按照!规定报?。送保险?条款:、保险?费率备案《的;  !。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《三)未按照》。规定:披露信?息的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【一百七十二》条,  违反本》法规定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由保险】监督管?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十万元以《上五:十万:元,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可以限制其】。业务范围《、责令停止》接受新?。业务或者吊销业【务许可证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编制【或者:提供虚假的》报告、报表、文【件、资料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拒绝【或者妨?碍依法监督检—查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三)未按照规】定使用经《批准或者备案—。的保险条《款、保险费率的 ! 《    第一百七十!三条  保险—公司、保险资产【管理公?司,、保险专业代—理机构、《保险经纪人》违反本法规定的【。保险监督管理—机构:。除分别依《照本:法第一百六十一【条至第一《百七十二《条,的规定对《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!其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给予》警告并处《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!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重:。的撤销任职资格或】者从业?资格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一百:。七十:四条  个人保险代!理人违反本法规定】的由保?。险监督管《理机构给《。予警:。告可以并《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!;情节严重》的处二万元》以上十万元以—下,的罚款并可》以吊:销其资格《证书 》 :     未—取得: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!个,人保险代理活动的】由保:险监督管《理机构给予警告可】以并处二万元—。以下的?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处二万《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!罚款 】    第》一,百,。七十五条 》 外国保险机—构未经国务院—保险监督管》理机构批准擅自在中!。华人:民共和国境内—设立代表《机构的由国务院【保险监督管理机【构予:以取缔处《五万元以上三十【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  —   外国保险【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!国,境内:设,立的代表机构从事保!险经:营活动的由保—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!改,正,没,收违法所得并—处违法所得一倍以】上五倍以下》的罚款;《没,有违法所《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!二十万元的》。处二十万元以—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!款,;对其首席代—表可以责令撤—。换,;情节严重的撤销】其代表机构 【     第!。一百七十六条—  投?。保人、被保险—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!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!骗活动尚不构成犯】罪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《。罚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投保人故意!虚,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!金的; — ,  ?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:编造未曾发生—的,。。保险事故或》者编造虚假》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!。损失程度骗取保【险,金,。的; 《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故意造!成保险事故》骗取:保险金的 》 《 ,    保险事故的!鉴定人、评估人、证!。明,人故意提供》虚假的证明文—件为投保《人、被保险人或者受!益人进行保》险诈骗提供条—件的依照前款规定】给予处?罚 《     【第一百七十七条  !违反本法规》定给他人造成损害】的依法?承担:民事责任 — ?  :   第一》百七十八条 — 拒绝、阻碍保险】监督管理机构—及其工作人员依【法行使监督检查、】调查:职权未使用暴力、】威胁方法的依法给】予治安管《理处罚? ,  — ,  第一百七十九条!  违反法律、行政!。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!的国务院保》险,监督:管理机构《可以禁?止有关责任人员【。一定期限直》至终身进入保险业】 ?    — 第一百八十条  !保险监?督管理机构从事【监督管理工作的【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依法给予《处分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违!反规定批准机—构的设立的;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违《。反规定?。进行保险条款、【保险费率审批—的;  !  :  :。  :。。 (三?),违反规定进行—现,场检查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四)违反规定查询!账,户或者冻结》资金的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泄露》其知悉的有关—单位:。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!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违反规定实施!行政处罚的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, (七)滥用职【权、玩忽职守的【其他行为 —。   —  第一《百八十一条》  违反《。本法:规定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