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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】 》 ? 第一节 调查 !。 —    《第七十七条 — 公安机关对—。报案:。、控告、举报—或者违反治》。安管理行为》人主动投《案以及其他行政主】管部门、司法机关移!送的违反治安管理】案件应当及时受【理并:进行登?记 【    第七十八】条  公安机关受】理报:案、:控告、举报》、,投案后认《为属于违《反治安管理行为【的应当立即进行调】查;认为不属于违】反治安管《理行为的应当告【知报案人、控告【人、举报人、投【案人并说明理由【 《  ?   第七十九【条,  公安机关—及,其人民警察对—治安案件的调查【应当依法进行严【禁刑讯?。逼供或者采用威胁、!。引,诱、欺骗《等非法手段收—集证:据 》。 :   ? 以:。非法手段《收集的证据》不得作为处罚的根】据 :    】 第八十条  【公安机关及》其人民警察在办理】治安案件时对—涉,及的:国家秘?密、商?业秘密或《者,个,人隐私应当予以【保,密 》   《  :。第八十一条》  人?民警察在办理—治安案件《过,程中:遇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应当回》避;违?反治:安管:理行:为人、被侵害—人或者其法定代【理人也有权要求他】们回避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是本案当》事人或者《当事人的近亲属【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(,二)本人《或者其?。近亲属与本案有利】害关系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与本案当事人有!其他关系《可能影响案件—公正处?理的 》 ?    人民—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!的公安机关决—定;公安机关负责人!。。的回:避由上一《级公安?机关决定 】  ?   第八》十二:条  需要传唤【违反治安管理—行为人接受调查的】经公安机关》办案部门负责人批】准使用传《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!的,违反治安管理—行为人?人民警察《经出示工《作证件可《以口头传《唤但应当在询问【笔录中注明 — : ,   《  公安《机关应当将传唤的】原因和依据告知被】传唤人对《。无正当理由不接受】传唤或者逃避传【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!    ! 第八十三条—。  对违反》治安管理行为—人公:安机关传唤》后,应当及时询问查证】询,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!过八小时;情况复】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!适用行政拘留—处,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!不得超过二十—四,小时 《   —  公安机关—应当及时《将传唤的原因和处】。所通知被传唤—人家属 】 ,   ? 第八十四条  】询问:笔录应当交被询【问人核对;对—。没有阅读《。能力的应当》向其宣读记》载有遗漏或者差错】的被询问人可以提】出补:充或者更正被询问】人确: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!名或者盖《章询问?的人:民警察也应》当在笔录上签名 】  —   被询问人要】求就被询问事项【自行提供书面材料】的应当准《。许;:必要时人《民警察也可以要【。求被询问人自行书】写  】 ,  :询问:不满十六周岁—的违反?治安管?理行为人应当通知】其父母或者》其他监护人》到场 —   《  第八十五条 】 人民?警察:询问被侵害人或者】其他证?人可以到其》所在单?位或者住处进行【;必要?时也可?以通知?其到公安机关—。提供证言《    ! ,。人,民警察在公》安机关以外询问【被侵害人或》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!工作证件 ! ,    询问—。被侵害?人,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!用本法第《。八十:五条的规定 !   《  第八十六条  !询问聋哑《的违:反治:安管理行为人、被侵!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!当有通晓《手语的?人提供帮《助并在笔《录上注明 【   》 , ,询问不通《晓,当地通用的语言【文字的?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!、被侵害人或者其】他证人应当配备翻】译人员?并,在,笔录上?注明: :    【 第八十七条  】公安:。机关对与违反治【安管理行为有—关的场所、》物品、人《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!时人民警察不得【少于:二人并应当出—示工作?证件:和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》公安机?关,开具的检查证明文】件,对确有必要立—即进行检查的人【民警察经出示—工作证件可以—当场:。检查但检查》。。。。公民住所应》当出示县级以—上,人民政府公》安机关开具的—检,查证明文件 【     】检查妇女的》身体应当由》。女性:。工,作人员?进行 —     —第八十?八条  检查的情】况应当制作检查【。笔录由检《。查人、被检》。查,人和见证人签—名或者盖章;被检】查人拒绝签名—。的人民警察》应当在?笔录上注明 】    — 第八十九条—  公安机关办理治!安,案件对与案件有【关的需要作为证据】的物品?可以扣押;对—被侵害?人或:者善意第三》人合法占有的—财产不得扣》押应当予以登—记对与案件》无关的物品不得扣】押 ?     】对扣押的物品—应当:会同:。在,场见证人和》被扣押物品》持有人查《点清楚当《场开列清单》一式二份由调查人】员,、见证人《。和持有人签名或【者盖章?一份交?给持有人《另一份?附卷备查《    ! 对扣押的》物品应当妥》善,保管不得挪作他【用,;对不宜长》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!关规定处理》经查明与案》。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!还;经?核实:属于他人合法财产】。的应当登记》后立即退还;—满六个月无》人对该?财产主张权》利或:者无法查《清权利人的应当【公开拍卖或者按【照,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】所得款项《上缴国库 】 ,  :。   第《九十条  为了查】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!中,有争议的专门—性,问题: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!。具有专门知识—的人员进行鉴定;鉴!定人鉴定后应当写】出鉴定意见》并且签名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