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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章, 总 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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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条 《 为了保障志—愿者:、志愿服务组织、】志愿服务对象的【合法权益鼓励—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!志愿服务事业—培育和践行社—会主义?核心价值《观促进社会》文明:进步:制定本条例》
】 第二条》 本条例适—用于在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境内开展的》志愿服?。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!关,的,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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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,本条例所称》。志愿服务是指志【愿者、志愿服—务组织和其他组织】自,愿、无偿向社会或者!他人提?供的公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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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开展志愿服】务应当?遵循自愿、无偿【、,平等、诚《信、合法的原则不】得违背社《。会公德、损害社会公!共利益和他人—合法权益不得危害】国家安?全,
】 第四条》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志愿服?务,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: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!愿服:务所需资金》促进广覆盖、多层次!、宽领域开展志愿服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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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国家和地!方精神文明建设指】。导机构建《立志:愿,服,务工作协调机制加】强对志?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!划、协调指导、督】促检查和经验—推广
】 , 国务院—民政部?门负责全国志愿服】务行政?管理工作;县—级以上?地方人?民政府民政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!愿服务行政管理【。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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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。上人:民政:府有关部《门按照各《自职责负责与志【。。愿服务有关的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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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工会、共产主【义青: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】等有关人民》团体和群众》团,体,应当:在各自的工作范围】内做好相应的—志愿服务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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