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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直销员的—招募和培训
【
:
— 第?十三条 直销企业!及其:分支:。。机构可以招募—直销员直《销企业及《其分支?机构以外的任—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!
】 直销《员的合法推》销活动不以无—照经营查处
!
》。 第十四条》 直销企业—及,其分支机构不—得,发,布宣:。传直销员销售—报酬的广《告不得以《缴纳费用或》。者购买商品作为成】为直销员的条—件
》
《 第十五条 直!销企业及其》分支机构不得招募】下,列人员?为,直销员
! 》 (一)未满1!8周岁的人》员;
《
】 (二)【无民事行为能—力或者限制民—事,行,。为能力的人员—;
】 》。 (三)全日制在!校学生;
】
— (四)教】师、医务人员、公务!员和现役军人;
!。
《。 : (五)!直,销企业的正式员【工;
《
— (六)!境外:人员;
》
,。
:
》 (七)【法,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】不得从事兼职的人】员
【 ? 第十六条 直销!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】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!签订推销合同—并保证直销员只在】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!的省、自治》。区、直辖市》行政区域《内,。已设立服务》网点的地区》开展直销《活动: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!分支机构签订—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!以任:何方式从事》直销:活动
【
, 第十七【条 直销》员自签订推销合【同之日?。起60日内》。可,以,随时解除推销—合同;6《0,日后:直销:员解:除推销合同应当【提前15日通知直】销企业
—
《 第十八条【 直?。销企业应《当对拟招募的直【销,员进行业务》培,训,和考试考试合格后】由直销企《业颁发直销员证未】取得直销员证—。任何人不得从事【直销活动
!
? , 直: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!。务培训和《。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!用
!。 :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!和个人不得以任【何名义?组,织直销员《业务培训
】
第十】九条 对直销员进!行业务培训的授课】人员应当是直—。。销企:业的正式员》工并符?合下列条件
】
:
— (一)在【本企业工作1年以】上,;
《
:
!(二)具有》高等教育本科—以上学历和相—关的法律《、市场?营销:专,业知识;
》
【 (三】)无因故意》犯罪受刑《事处罚的记录;【
— (!。四)无重大违法经】。营记录
! : :直,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!款规定的《授课人员颁发—直销培训员》证并将取得直销【培训:员,证的:人,员名单报《国务院商《务主管部《门备案国务院—商务主管部门应当】将,取得直销《培训员证的人—员名单在政》府网站上公》布
《
:
? 境外人员不得从!事直销员业务培训
!。
》 第二—十条 直销企【业颁发的直销员证、!。直销培训员》。证应当依照国—务院商?务主管部门规—定,的式样印制
【
】第二十一条》 直销企业应当】对直销员《业务培训的》合法性、培训秩【序,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!责
?。
,
直】销企业及《其直销培《训员应当《对直销员业务—培训授课内容的合】法性负责
!
》直销员业务》培训的具体管理【办法由国《务院:商务主管部》门、国务《院工:商,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!关部门另《行制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