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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 ,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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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为:规范直销《行为加强对直销活】动的监管防止欺诈】保护消费者的合法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!制定本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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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条— , 在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境内从事直》销活动应当遵守本】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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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, : 直销产品的【范围由国《务院商务《主管:部门会同《国,务院工商行》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!。业的发?展状况和消费—者,。的需求确定、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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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条 《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!直销企业招》募直销员《由直销员《在固定营业场—。所之外?。直接向最终消费者(!。以,下简称?消费者)推销—。产品的经销方式
】
— 本《。条例所?称直销企业是—指依照本《条例规定经批准【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!品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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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】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!。在固定营《业场所之《外将:产品:直接推?销给消费者的—。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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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: 在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境《内设立的企业(以】下简称?企,业)可以《依照本条例规定【申请成为以直—销方式销售本企【业生产的产》品以:及其母?公司、控《股公:司生:产产品的直销—企业
! , 直销企业—可以依法取得贸【易权和?分销权
】。
? 第五条 — 直销企业》及其直销员从事直】销活动不得有欺骗】。、误导等宣传和推销!。行为:
! ,第六:条 国务院商务主!管部门和工商行【政,管理部门依》照其职责《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!责对直销企》。业和直销《员及其直销活动【实,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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