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。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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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三十六条 》 以:不正当手段》取,得医师执《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!的卫生行政部门【予以吊销;》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?政处分?
【。。 第三十—七条 医师在执】业活动?中违反本法规—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,县级以上《人民:。。政府卫?生行: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!责,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!年以下执业活—动;:情,节,严重:的吊:销其执业证书—;,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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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。 (一)违】反,卫生行政规》章制度或《。者,技术:操作规范《造成严重后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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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二)【由于不?负,责任延误《急危患者的抢—救和诊治《造成严重后》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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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三):造成医疗责》任事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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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未经亲!自诊查、调查—。签署诊断、治疗、流!行,病学等证明文件或】者,有,关,出生、死亡等证明】文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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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隐】。匿、伪造或者—擅,自销毁?医学文书及》有关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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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六)使用》未经批准使用的【药品、消毒药—剂,和医:疗器械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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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不按!。照规定使用》麻醉:药,品、医疗用》毒性药品《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!药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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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, (八)未经患者或!者其家属同》意对患者进行实验】性临床医疗的;【
— 【 (九?)泄露患者隐私【造成严重后果的【;
【 】(十)?利用职务之便索取】、非法?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!取其他?不正当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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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十一)发生自!。然灾害、《传染病流行、突发重!大伤亡事故以及【其他:严重威胁人民—生命健康的紧急情】况,时不服从卫生行【政部门?调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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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十二)发生医疗【事故或者发》现,传染病疫情患者涉】嫌伤害事《件或者非正》常死亡不按照规【定报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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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八条 ! 医:师,在医:疗、预?防、保健工作中【造成事故的》。依,照法律或者国—家,有关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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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—九,条 未经》。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!构行:。医或者?非医师行医的由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卫生》。行政部门予以取【缔没收其违法所【得及其药品》、器械并《处十万?元以下的罚款—。;对医师吊销—其执业证《书;给患者造成【损害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!犯罪:。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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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四十条 —。 阻碍医师》依法执业侮辱—、诽谤、威胁、殴打!医师或者《侵犯医师人身自【由、干扰医师—正常工?作、生活的》依照治安管》理处罚条例的—规定处罚;构—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】 第四》十一条 医疗【、预防?、保健机构》未依照本法第—十六条的规》。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!严重后果的由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卫生行政部】门给予警告;并对】该机构的行政—负责人依《法,给予行政《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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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二条 【 卫:生行政部门工作人】员或者医疗》、预防、保健机构】工作人员违反本法】有关规定《弄虚作?假、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:权、徇私舞弊尚不构!成犯罪?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。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,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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