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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《 考核和培训 】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一【条  受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!门委托的机构或者】组织应当按照—医师执业标》准对医师的业务水】平,。、工:作成绩和职业—道德:状况进行定》期,考核 》     【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!核机构应当报告准】予,注册的卫《生行:政部门备案》 》     对考核】不合格的医》师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卫生行—政部门可以责—令其暂停执业—活动:三,个月:至,六个月并接受培【训,和继续医《学教育暂停执—业活动期满再—次,。进行考核对考—核,合格的允许》其继续执业;对考】。核,不,合格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,府卫生行政》部门注销注》册收回?医师执?业证书 》 : :。  :  第三十二条  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!生,行政部门《负责指导、检查和】。监督医?。师考核工作 】     第三!十,。三条 ? 医师有下列—。情形之一的县级【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!政部门应当给予【表彰或者奖励 】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在执】业活:动中医德高》尚事迹突出的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对医学专【业技: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!著贡:献的; 》 ? 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遇【有自然灾害、传【染病流行、突发【重大伤亡事故—。及其他?严重威胁人民生命】健康:。的紧:急情况时救死扶伤】、抢:救诊疗表现》突出的;《 :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】长期在边《远,贫困地区、少数民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!层,单位努力《工作的;《 ?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国务院《。卫生行政部》。门规:定应当?予以: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!情,形的 ? :。。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四条  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卫【生,行政部门应当制【定医师培训计划【对医师进行多—种形式?的培训为《医师接受继续—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!  —   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卫》生行政?部门:应当采取有力措【施对在农村和少【数民族地区从事【医疗、?预防、保健》业务:的医:务人:员实施?。培训  !   第三》十,五条  医》疗、:。预防、保健机构应】当按照规《定和计划保证本机】构医师的培训—和继续医学教—育,  【   ?县,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卫生行政部门委】。托的承担医》师考核任务》的医疗卫生机构【应当为医师的—培训和接受继续医】学教育提供和—创造条件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