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投资条例 建标库

第七章

    第三十七条  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,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。

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  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,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。

  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