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,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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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九条 质疑【函和投诉书应—。当使用中《文质疑?函和:投诉:书,的范本由财政部【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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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【条 相关当—事人提供外文书证】或者外?国语视听《资料:。的应当附有》中文译本由翻译【机构盖章《或者翻?译人:。员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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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相关当事人》向财政部门提—供,。的在中华人民—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!证据应当《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!证机关证明并经【。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驻该国使领馆】认证或者履行—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!据所在国《订,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!的证明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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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】关当事人《提供的?在香港特别行政区、!澳门特?别行政区《和台湾地区内形【成的证据《应当履?行相关的《证明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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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一条 财【政部门处理投—诉不得向投诉—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!何费用但因处—理,投,诉发生?的第三方检验、【检,测、鉴?定等费?用由提出申请的【供,应商先行垫付投诉处!理决定明确双—方责任后按》照“谁过错谁负担”!。的,原则:由承担?责任的一方负担【;,双方都有责任的由】。双方:合理分担《
— 第》四十二?条 本办》法,规定的期间开始之】。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!间届满?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!的以节假日后的【。第一日为期间届满】的日:期期间不《包括在途时间—质,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!前交:邮,的不算过期》。
】 本办《法规定?的“以上”“以下】”均含本《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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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三条 》。对在质疑答》复和投诉处理过程】中知悉的国家—秘密、商业秘密【、个:人隐私和依法不【予公开的信息财【政,部门、采购人、采购!代,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!应当: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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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四条: 省级财政部门可!以根据本办法制定】。。具体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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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四十五条 本办!法自201》8年3月1日—起施行财政部200!4年:8月1?1日发?布的政府采购—。供应商投诉处理办】法(财政部令第20!号,)同:时,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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