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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第七章 法律责!任 【     第七】十七条  证—券公司?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依照:证券法第一》百九十?八条的规定处—罚, 》。   ?    !    】 ,第七十八条》  证券公司从事证!券经纪?业务客户资金不【。足而接受其买入委】托或者?客户证券不足—而接受其卖出—委托的依照证券【法第:。二百:零五条的规定处【罚 【    第七十九】条  证券公司将客!户,的资金账《户、证券账户提【供给他人使用的【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!八条:的规定处罚 !  ?   ?第八十条 》 证券公司诱使客】户进:行不必要的》证券:交易:或者从事证》券资产?管理业务时使用【客,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!证,券交易的依照证【。券法第?二百一十条的—规定处罚《。。 》 ,    第八十一条!  证?券公司有下列情【形,之一:的依照证券》法,第二百?一十九条的》规定处罚 【  《  《    — :   》  第?八,十二条 《。 证券公《司在证券自营账户】。与证券资产管—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!的证券资产管理账】户之间进《行交易?且无充?。分证据证《明已:依法实现有效隔离】的依照证券法第【二百:二十条的规定—处罚 《  》   第《。八十三条  —证券公司《。违,反本条?例的规定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责令改正给予【警告没收违法所得】并处以?违法所?得1倍以上》。。5倍以?下的罚款;没有违】法所得或者违法【所得不足10万【元的处?以10万元以上【3,0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:情,节严重的暂》停或者撤销》其相关证券业—务许可对《直接负责的主—。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给予【警告并处《以3万?。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:撤销任职《资,格或者?证券从业资格— 《    【 ,    —    】    【    !    【 第八十四条—  证券公司违反】。本条:例的规定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责令改正给【。予警告没收违法【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!1倍以上5倍以下的!罚款;没有违—。法所得或者违法【所得不足3万—元的处以3万—元,以上30万元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!责的主管《。人员和其《他直接?责任:人员单处《或者并处警》告、:3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下的罚款!;情节严重的撤销任!职资格或者证—券从业资格 !    》    ! 《    !  — ,    !  《。    】  《  《 ,    —  》  【 ,  》    》 :     第】八十五条《  证券公司未【按照:规定为客《户开立账户的责令】改正;情节严重【的处以20万元以上!50万?元,。以下的罚款并对直】接负:。责,的,董事、?高级管理人员—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处以1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? ,     !第八十六条  违】。反本条例的规定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!改正给予警》告没收违《法所得并《处以违?法所得1《。。倍以:上,5倍以下《的罚款;没有违【法所得?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!。0万元的处以10万!元以上6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—节,。严重的撤《销相关业《务许可对《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给《予警告?。撤销任职资》格或:者证券从业》资格并处以3万元】以上30万元以下的!罚款  !   】  【   》   》   】    !。 第八十七条  】指,定商:业银:行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国务【院证券监《督管理机《构责令?改正给?予警告没收违—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!得1倍以《上5倍以下》。。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!得或者违法所得【不足10万元的处以!10万元以上6【。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!处以3万《。元以:上,30:。万元以?下,的罚款? 》  :  : :。    【    】  》  :    】 第八十八条  违!反本条例的规定有】下列情形之》一的责?令改正给予警告【并处以3万元—以上20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对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,。和,其,他直接?责任:人,员给予警告可以【处以:3万:元,以下:的罚:款  】。    !   】  第八十九条 】 违反本条例—的规定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!告没收违《法所得并《。处以违法所得等值罚!款,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!违法所得不足—3万元的《处以3万《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?节严重的撤》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!从业资?格 ? ,    !。    !。    — : ,   —     —。第九十条《  证?券公司违反规定收取!费用的由有关主管】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!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