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第六章 监督管理!措施
?
【 : 第?六,十三条 证券【公,司应当自每》一,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!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!券监督管理机构报】送年度报告;—自每月结《。。束之日起7个工作】日内报送月度—报告:
!。
:
? 第六十【。四条 ? 证券公司》年度:报告中的财务会【计报告、风险控制指!标报告?以及国?。务院证券监督—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!专项报告应当经【具有证券、期货【相关业?务资格的《会计师事务所审【。计,证券公司年》度报告?应当附有该会计师】。事务所出具的内部】控,制评审报《告,
,
【
! 第六?十五条 对证券公!。司报送?的年度报《告、:月度报告国务院证】券监: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!专人进行审核并【制作:审核报告审》核人员应当在—审核报告上签字审】核中发现问题的国务!院证券监《督管理?机构:应当及时采》取,相应措施《
】
】 第六十六条【 证券公司应当依!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其!。基本情况《、参股及《控股情况、负债【及或有负债情—况、经营管理状【况、财务收》支状况?、高级管理人—员薪酬和其他有【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!务院证?券监督?。管理机构制》定
》
,
? :第六十七条 国】务,院,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】可以要求下列—。单位或者个人在指】定的期限内提—供与证券公》司经营管《理和财务《。状况:有关的资《料、信息《
,
《
】
, ,
》
!
?
,
:
》。
! 第六十《八条 国务—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有权采取下列措【施对证券公》司的业务活》动,、财务状况、经营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
!
》
【
【
】。
!
】
: 第六十—九条 证券—公司以及有关单位和!个人披露、报送或】者提供的资料、信息!应,当真实、准确、【。完,整不得有虚假—记载、误导性陈述】或者重大遗漏
】。
— ,。 第七十条 国】务,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对治理结构》不健全、内部控【制不完善《、经营管理混—乱、:设立账外账或—者进:行账外经营、拒不】。执行监?督管:理决定、《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!应当责令《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!取下列措施
—
】。。
》
《
,
—
?
】
?
!
】
!
— 第七十—一条 任何单位或!者个人未经批准持有!。或者实?际控制证《券,公司5%以上股权的!国务院证券监—督管:理机构应当责—令其:限期改正;改—正前相应股权—不具有表决权
】
:
第七】十二条? ,。 任:何人未取得任职资格!实际行使证券公【司董事、监》事、高级管》理人员?。或,者境内分支机构负】责人职权的国务院证!券监督管理机—构应当?责令其停止行使职权!予以公告《并可以按照规—定对其?采取证券市》场禁入的措施
!
,
《 第七《十三条 证券公】司董事、《监事、高级管理人】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!负,责人不再《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!证券公司《应当解除其职—务并向国《务院证券监督—管理机构报告;【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!务的国?务院证券监督管【理,机构应?当责令其解》除
! 第?。七,十四条 证券【公司聘请或》者解:聘会计?师事:。务所的应当》自做出决定之日【起3个工作日内报】国务:院证券监督管—理机构备案》;解聘会《计师事务所》的应当说明理由
】
— ?第七十五条 会】计,师事务所对证—券,公司或者《。其有关人员进—。行,审计可以查阅、复制!与,审,计事项有《关,。的客户信《息或者证券公—司的其他有关—文件、?资料并可以调—取证券公司计算机】信息:管理系统内的有关数!据资料
!
! 第七》十六条? , 证券?交易所应当对证券】公司:证券自?营账户和证券资【产,管,理账:户的交易《。行为:进行实时监》控;发现异常—情况的?应,。当及时按《照交易规则》和会员管《理,规则处理并》向,国务院证券监督【管理机构报告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