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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》融资融券业务—
!。 第四十—八条 本条例【所称融资融券—业务是?指在证券《交易所或者国务院】批准的其他证券交】易场所进行的—证券交易《中证券?公司向客《户出借资《金供其买入证券或】者出借?证券供其卖出并由】客户:交存相应担保物【的经营?活,动
【 第四十九条! :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!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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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条 证券公【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!应当:与客户签订融—资融券合同并按照】国务院证券》监督管理《机构的规定以—证券公司《的名义在证券—登记结算机》构开立客《户证券担保账户在指!定商业银行》开,立客户资金》担,。保账户客《户资金担保账户【内的资金应当参【照本条例第五十【七条的?规定进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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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一《条 证券公司向客!户,融资应?当使用?。自有资金《或者依法筹集的资】金,。;向客户融券—应当使用自》有证:券或:者依法取《得处分权的》证券
! 第五》十二条 证券【公司向客户融—资融券?时客户应当交存一】定比例的保证金保】证金可以用证券【充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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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五十—三条 ? 客:户证券担保账户【内的证券《和客户资金担保账】。户内的资金为信托财!产证券公司不—得违背?。受托义务侵占—客户担保账》户内的证券或—者资金除本条—。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!情形或者证券公【司和:客户依法《另有约定的》情形外证券公司不】得动用?客户担?保账户内的证—券或者资《。金,
— , 第《五十四条 —证券:。公司应当逐日计算】客户担保《物价值与其债务的】比例当?该,比例低于规定—的,最低:维持担保比例时证】券,公司应当通知客户】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!差,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!差额或者到期未【偿还融资融券债务】的证券公司应当立】。即按照约定》处分其担保物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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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五十五条 客户】。。依照本条例第五【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交!存保证?金的比例由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!机构授权《的单位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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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》六条: :。证,券公司从《事融资融券业务【自有:资,金或者?证券不足的可以向】证券:金融公司《。借入证券金融—公司的设立》。和解散由《国务院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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