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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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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节 一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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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条 证券公!司及其境内》分支机构从事证券】法第一百二十—五条规定的》证券业务应当遵【守证券法和本条【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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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!条 证券公司应当!按,。照审慎经营的原则】建,立健全?。风险管理与内部【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!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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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第二十《八条 证券公司】受证券登记结算【机构委托为客户【开立证券《账户应?当按: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!对客户申报的—姓名或者名称、身】份,的真实性进行审【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!金账户?和,证,券账户的姓名或者】名称应当一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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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九》条 证券公司从】事证券资产管—理业:务、融资融券—业务销售《证券:类金融产《品应当按《。照规定?。程序了解客》户的身份《、财产与《收入状?况、证券投资—经验和风险偏好【并,以书面?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!。、保存证券公—司,应当根?据所了解的客户【情况推?荐适当的产品—或者服务《。具体规则由》中国证券业协—会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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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:条 证券公司与客!户签订证券交易委】托,、证券资产管—理、融资融》券等业务《合同应?当事先指定专—人向客户讲解—有关业务规》则和:合同内容并》将风险揭示书交【由客户?签字确?认业务合同的—必备条款《和风险揭示》书的标准格》式由中国证券业协】会制定并报》国务:院证券监督》管理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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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,十一条 》。证券公司《从事证券资》产管理业务、—融资融券业》务应当按照规—定,编制对账单》按月寄送《客户证券公》司,与客户对对账—单送交时间或者方式!另有约定的》从其约定《
! 第三十二》。条, 证券公》司应:。当建立信《。息,。查,询制度保证客户【在证券公司营业【时间内?能够:随时查询其委托【记录、交《易记录、证券和资】金余额?以,。及证券公司业务经办!人员和证券经纪【人的姓名、执业证书!、证券经纪》人证书编号等信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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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三条 —证券:公,司不:。得违反规定委托【其他单位或者个【人进行客户》招揽、?。。客户服务《、产品销《售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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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四条 【 ,证券:公司向客《户提:。供投:资建:议不得对证券价格】的涨跌或者》市场:走,。势做出?确,定性的?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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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五条 —证券公司《应当:建立并实《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!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!者以化名《、他人?名,义持有、买卖—股票收受《他人赠?送的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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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六条】 证券公司应当】按照规定提取—一般风险准》。备金用于弥补经营】亏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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