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违!。法,行为:。记录的?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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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】国务院有《。关行政主《管部门和省级人【。民政府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(以下—。简称:“公告部门》”)应自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】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!。日起20个工—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!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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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【级人民政府》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公告的招【标投标?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!定应同时抄报相【应国务院行政主管】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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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七条 对招】标投标违法行为【所,作,。出的以?。下行:。政处理决定应给予】公告
】 (!一)警告;
】
《。 — (二)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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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—三)没收违法—。所得;
【
,。
, — (四)暂停或】者取消招标代—理资格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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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《 (?五)取消在一定时】期内参加依》。法必须?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!标资格;
】
】 (六)取—消担任评标委员【会成:员的资?格;:
】 (【七)暂?停项目?执行或追回已拨【付资金;
【。
《 , ? : (八)暂停安排国!家,建设资?金;
! : 《 (九)暂停—建设:项目的审查》批准:;
》
: 《。 : , (十)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法作出的【其他行?政处理决定
!
第八】条 违法行为【记录公告的基本内】容为被处理的招标】。投标:。当事人名《称(或姓《名)、违《法行为、处理依据、!处理:决定、处理》时间和?处,理机:关等
》
公】告部门可将招—标,。。投标违法行为行【。政处:理决定书直》接进行公告
!
: 《第九条 》违,法行为记录公—告期限为6个月【公告期?满后转?入,后台:保存
》
依】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!人资质?(,资格)等方面的【。行政:处理决?定所认定的限制【。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!。告期限从其决—定
! , 第:十条 公告部门负!责建立公告平台【信息系统对记录信息!数据进行追加、修】改、更新并》保证公告的》违法行?为记录与行政处【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一!致
】 ?公告:平台信息系》统,。应具备历史公告记录!查询功能
!
第十一条! 公告部门应对公!告记录所依据的【招标投标违法行【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等!材料:妥善保管、留档【备查
【
第十二】条 被公告的招】标投标当事人认为】公告记?录与行政《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!不,符的可向公》告部门提《出书面更《正申请并提》供,相关证?据
! 公?告部门接到》书面申请后》应,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!核对公告的记录【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!关内容不一致的应】当给予更正》。并告知申请人;公告!的,记录与行政处—。理决定的《相关内容《一致的应当告知申请!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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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—告部门在作出—答复前不停》止对违法《行为记录的》公告
! , 第十三条 【。 行政处理决定【在被行政《复议或行政诉讼期】间公告部门》。依法不停止对—违,法行:为记录的公告但【行政处?。理决定被依法停止】。执行的?除外
【
《 第十?四条: , ,。原行政处《。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!撤销的?公告:部门应当及时—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!或,撤销并在公告—平台上予以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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