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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远洋渔】业船舶和船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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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— , 远洋渔船应—当经:。渔业:。。船舶检验机》构技术检验》合格、渔港监督部门!依法登记取得—相关证书符》合我国?法律、法规和有关】国际条约的管—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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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不得《使用未取得相—关证书的渔船从事远!洋渔业生《产,
【 不得使用被有!关区域渔业》管理组织公布的从事!非法、不报告和【不,受管:制渔业活动的—渔船从事远》洋渔业?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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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一:条 制造、—更新改造、购置、进!口,远,洋,渔船或更新改—。造,非专业远洋渔船开展!远,洋渔:业的应当根据渔业】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事!。先报农业农村部审】批
】 淘汰的—远洋渔船应当—实施报废《处置
》。
— ,根据他?国法律规《定远洋?渔船:。需要:加入他国国籍方可】在他国海域》作业的应当按渔业】船舶登记办法有关】规定办理中止或注销!中国国籍《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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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【条 : 远洋渔船》应当从国家对—外开放口岸出境和】入境随船携》带登记(国籍)【证书、检《验证书?、公:海捕捞许可证—以及该船适用的【国际公约要》求的有关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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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二十三《条 :。 在我国注册登记】的远洋渔船悬挂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国【旗按国家有关规定】进行标?识;在他国注册登记!的远洋渔船按登记】。国规定悬挂旗—帜、进?行标识国际渔业组织!。对远洋渔船》标识有?规定的?按其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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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】条 专业远洋渔】船,。不得在我《国管辖海域从事渔】业,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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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批准到公【海,或他国管辖海域从事!捕捞作业《的非专?业远洋渔船出—境前应当《将海洋渔业捕—捞许可证交回—。原发证机《关,暂存在实施远—洋渔业项目期间禁止!在我国管《。。辖海域?从,。事渔业?活,动在终止远洋渔业】项目:并办妥相关》手续后按渔业—。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从!原发证机《构领回海洋渔业捕捞!许可证后方》可在国内海域从【事渔业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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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五条 远!洋渔船应当按照【规定填写渔捞日志】并接受渔业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的监督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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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六条 远洋渔船!应当按规定配—备,与管:理船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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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洋【渔业船员应当按【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!或考核合格取—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!书后才能上》岗并持?有海员证或护—照等本人有效出入境!证件外籍、港澳【台船员的管理—按照国家有》关规: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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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远洋渔业船【员、远洋《。渔业企业及项目负】责人和经营》管理:人,员应当学习国际渔】业法律法规、安全】生产和涉外知识参加!渔业行政主管部【门或其委托》机构组织的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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